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 为保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稳定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教发[20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教办函[2021]36号),现将我省高职院校2023年分类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1.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学业能力测试成绩以2022年6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资格及等级测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考试工作实行“省招考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管理,考试院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职业技能考试疫情防控、试卷准备、试卷保管、组织考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考试院负责实施(具体工作见附件)名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职院校关于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民教[2020]1号)和《福建省职业技能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民教考[2020]4号)现施行。各考试机构可以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选择若干个合作机构或设立若干个考试中心。

三、职业技能考试将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考生

1.普通高中考生按照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通知》为准。 2023年执行”(闽教[2022]35号)。

2、普通高中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力和职业素质。 考生在填写专科批次常规申请时,须先参加本页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然后再填写专科批次常规申请。

(三)特殊群体候选人

1、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等特殊群体考生,根据福建省组织的特殊群体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结果和职业适应性结果录取测试。

2、特殊群体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民教考[2021]1号)语文、数学考试大纲试题以笔试为基础。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预计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采用语文、数学同步纸笔考试。 考试将持续120分钟。 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特殊群体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大专批次常规申请时,须先在网站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才可填写在普通专科批次的申请中。

2. 填写志愿者表格

(1) 自愿设置

1、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每批次有20名平行和连续的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

2、普通高中考生和特殊群体考生:设有高职(专科)批次,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和特殊群体考生。 专业平行、连续定期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共20名。

(二)报告填写时间

1.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批次申请的考生,请于4月13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填写申请表。 招聘时段为4月15日上午8:00至18:00填写。

2、面向所有考生开放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申请填报时间为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征集志愿者申请表填报时间为8:00至4月23日18:00。

3、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填写志愿者申请截止时间后,在线志愿者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 考生未按时填写报名表,或因遗漏、错误而造成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 入场

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机关监督”的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招生院校要重点招收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训要求高、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学生。 严格控制淘汰行业和新设国家控制专业对应专业招生规模。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计划纳入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体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今年秋季招生计划统筹规划。 招生计划公布后,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规定。 各招生机构要及时制定本地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规定。 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并于3月15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简章》一式五份报至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古平路162号)福州市鼓楼区),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txsc@fjsjyt.cn)。 招生细则经我院审核后,将在考生填写申请表前向社会公布。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相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规定一经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三)档案受理

1、每批次招生先行组织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正规志愿录取高职(专科)批次前,先录取已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然后再录取正规志愿录取高职(专科)批次。执行。

2、每批常规志愿者招生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写申请征集志愿者并录取。 对于征集活动结束后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们将不再组织征集活动。

3、常规志愿者和征集志愿者原则上按照计划报名人数的100%实行平行提交专业志愿者。 招生学校根据本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规定规定的招生细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同等优先顺序优先排序。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按照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从高分到考生按低分顺序排列; 普通高中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特殊群体考生将根据语文和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若仍平分,则承认录取系统的录取结果。 同一学校某一专业因成绩相同而报考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超出的学生将合并录取。

5、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和普通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

6、享受入学关怀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申请和录取。 对于已参加报名并获得考生编号,但在入学申请期结束后、2023年6月30日前尚未获得相关比赛录取资格的未录取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与法规。 其他考生录取不予调整。

(四)入学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政策。

2、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一级赛)、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或前十名)和世界技能大赛。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福建省选拔赛中获得一等奖并申请相关相应专科专业的,可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相关相应专科专业的,免试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总成绩计入录取。 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并报考相关相应专科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职业技能考试,其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如果同一考生同时满足上述多项入学照顾政策的条件,则只能享受最大的一项。 享受入学关爱政策的考生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分四级公示。 学校还必须公示考生所在班级。

4、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各有关单位和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认真履行相关责任,深入总结现有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监管。学院。 组织领导岗位分类招聘工作。 考试机构是组织本类考试、维护考试安全稳定、做好疫情防控、整顿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主办考试的院校要抓紧成立职业技能检测领导小组,负责检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已设立职业技能考试考点的学校的考试实施情况,同时监督、指导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检查职业技能考试考点情况。参加考试的考生的健康状况。

(二)优化疫情防控。 各地考试院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职业技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备卷、考场、阅卷等场所的防疫工作。 考试院校要将承担考试任务的合作院校的疫情防控和考试安排纳入统一管理,指导督促合作院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高考招生政策,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健全候选人申诉和审核机制,及时回应各类问题。

(四)加强宣传服务。 考试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考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职业技能考试时间、方法、流程的安排。以及防疫措施,让考生充分了解。 各高校要开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解答问题。 各地考试院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住宿、交通、饮食等方面的防疫和安全防范。 各地、学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引导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申请; 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者报名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使用。 挪用和非法操纵。 高中学校和教师不得更换、干扰考生报考。

(五)严格招聘纪律。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不准”、“三十不准”和“八项基本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付费招生、审批录取等行为。 、超计划招生、买卖学生等。 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中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非法竞争生源、违规录取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六)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应试院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加强舆情和突发事件研判预警,及早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报当地党委、政府请示,并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附件:福建省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2023年职业技能考试考官院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3 年 2 月 15 日

附录

福建省2023年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考考院校名单

顺序

考试机构

职业技能考试类别

福建船舶交通职业学院

汽车

制造业

航运技术管理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电脑

电子产品

电气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农林业

家畜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医药卫生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

化学工业

渔业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与表演

广播电影电视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运动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土木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

10

闽江师范学院

艺术与设计

1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商业管理

办公室事务

公共行政和服务

铁路运输

1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服务

物流管理

13

黎明职业大学

财务管理

衣服

纺织品

1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形象设计类

1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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