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并有效)或现就读学校或军事基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余杭区的,均可在申请受理期内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照《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师厅发〔2019〕1号)精神办理。
注: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6月初开展,教育学研究生、师范生及其他2023届免试本科(高职)毕业生须参加第二批报名,认定工作通知将于5月29日左右在余杭门户网站发布。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
2023年4月14日至4月26日,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后,报名人员应尽快加入QQ工作群:
(高中教学资格组)
(小学教学组)
(初中及幼儿园组)
2.政策咨询
2023年4月14日至5月3日,申请者如有政策疑问,可向余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或QQ群方式),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 体检安排
2023年5月4日至5月11日(仅限工作日)期间,体检将错峰进行,具体时间将于4月27日左右通过QQ工作群通知。请申请人按照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其他事项请以官方公告为准。在此期间未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此项证明。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中心〔2023〕1号),如体检医院医生确认怀孕在场,可免做胸部X光检查。自带怀孕证明的报考者不予认可。准备怀孕或哺乳期人员不免做胸部X光检查。
体检地点: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体检中心(余杭区瓶窑镇洋山湾路8号)。
4.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
①余杭区于2023年上半年试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申请人应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申报时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
②申请人请将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须与网申上传的一致)装入信封,信封上和照片背面清晰写明:体检编号+身份证后六位+姓名。体检时投入体检中心护士台指定信箱,或邮寄至: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11室(叶老师代收)。体检编号将于4月27日左右在QQ群公布。
5. 验收与发证
受理、认定结果将于6月9日左右公布,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认定并批准。
6.交付阶段
办证完成后,认定教师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通过EMS邮政快件寄出,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收(快递费用由余杭区教育局承担)。
尖端
余杭区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咨询电话:—;
通信地址: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1层1111室。
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附件,《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第一批)》全文可在余杭门户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