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实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教字[2023]2号)精神,结合教育厅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柳州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序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1.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认定机构及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中”)、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0772-。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联系电话:城中区:、柳北区:、柳南区:、鱼峰区:、柳江区:、柳城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鹿寨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2.测定时间。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教育司统一安排,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批次开展。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1日至7月25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网上填报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7月6日16时。
下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三)各县、区(新区)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应于4月14日(上半年)、9月28日(下半年)前在系统设立相应批次的认证计划,填写《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计划表》(附件1),统筹安排认证点、认证场地、认证时间及相关设备等,现场认证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3.识别对象的范围。
申请柳州市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柳州市辖区内;
(2)持有有效柳州市居住证;
(3)柳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2023名;
(4)持有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为柳州市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在柳州市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港澳居民;
(五)驻柳州市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
4.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继续放宽至我市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经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不予认可。未备案的,不予认可。
(三)具有承担教学教育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教学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入伍前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凭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可延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属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豁免改革范围的教育专业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
(4)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B级以上标准。申请汉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A级。听力障碍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听力障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话水平证书。普通话水平要求与普通申请人相同。
(五)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型为听力障碍的人员申请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免于听力检测。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相同。
(二)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要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4号)要求,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结合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2)。证书印制前要做好检测工作,防止非正常丢失。因打印错误、换发补发等原因造成同一认证批次内证书累计丢失10张以上,须提交书面说明。
(三)规范教师资格丧失、撤销行为。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师部函〔2020〕28号)要求,强化主体工作责任,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加强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数据库管理,及时录入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人员信息,准确、完整地将列明行政处罚原因的行政决定材料上传系统,核实姓名、证件号码、限制类型等关键信息,确保录入限制数据库的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二、加强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使用
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应注意信息系统安全使用,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意识,不得向社会公开认证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管理人员系统操作手册等,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使用教师资格数据。加强信息系统使用者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落实系统使用者备案制度。有人员变动或业务变动的机构须按要求填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证机构工作信息采集表》(附件3)。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站式办事”
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化教师资格证办理手续,方便群众办理。积极与定点体检医院沟通协调,逐步实现教师资格体检数据信息共享。同时,各认证机构可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推进教师资格业务“一站式网上办事”和“全程网上办事”建设,为申请人办理教师资格业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鉴别方法及流程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应在教师资格认证机构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系统提示注册为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完成网上报名全部步骤后,出现“报名提醒”页面,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2.教师资格体检。
各认证机构与体检医院应确认体检时间、明确体检要求、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体检表》下载路径。部分已建立信息共享的认证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可使用医院体检报告电子版代替纸质体检表,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
教师资格体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报考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身高要求的通知》(桂师标〔2016〕38号)和《关于取消报考教师资格体检人员乙肝检测的通知》(桂师标〔2010〕34号)的要求进行,各发证机构要在通知中说明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申请者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个选项中选择认证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有当地居住证并有效,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填写驻地);三是现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适用于目前就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高级中学、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现场审查认证时间、地点为:
1.上半年:2023年5月4日9时至2023年7月14日16时;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2、下半年:2023年10月23日9时至2023年12月8日16时;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南楼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热线:-,0772-。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审查认证时间、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教师资格认证人员请自行向各县区教育局咨询。
5.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个人页);
(2)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原件;
(4)驻柳州现役军人、武警人员,提供所在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原件,请从“柳州教育网”下载表格)。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1年,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为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五县和柳江区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柳州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如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为“已核实”,则无需提交原件。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学历学位信息无误,则无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比对验证不成功,除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学历证明材料。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已通过系统比对核查的,无需提交相应证书或证件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如:
(1)2011年及以前直接录取的全日制师范教育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录取名单、课程及成绩单、教学实习考核证明各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原持有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或《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因姓名变更导致无法通过系统核查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证书原件及公安部门的姓名变更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结果通知及领取
请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以适当方式将认证结果告知申请人。
(一)高中阶段、中职阶段、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结果通知(自申请受理期结束后3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地点,申请人请咨询市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结果通知(自申请受理期结束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结论)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负责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局或审批局确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自行向各县、区教育局或审批局咨询。
(3)颁发证书。
各认证机构完成现场审查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认证结论,对符合认证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报送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并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如有遗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提供邮寄服务的认证机构须在通知中明确邮寄注意事项,并妥善留存邮寄资料以备查。
六、其他事项
(一)严把教师准入关。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学历资格、体检情况、教学教学能力等审核审批,认真开展报考人员犯罪记录、性侵犯罪信息查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实行从业禁入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有关要求,严把教师准入关。
(二)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实施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对于人员岗位调整,要做好业务交接管理和工作衔接。要增强服务意识,耐心解答申请人疑问,确保上班时间接听咨询电话,回复咨询邮件。
(三)按时报送相关表格。请各认证机构认真填写《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安排》《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证机构工作信息采集表》,并于4月17日、10月25日将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报送我局人事教育和对外交流科,汇总后报教育处。联系人:滕飞跃,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2.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3.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证机构工作信息采集表
柳州市教育局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