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2023年第二批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凡具有红花岗区户籍或持有红花岗区有效《居住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向遵义市红花岗区教体局申请办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注:红花岗区教体局仅受理中华办事处、中山办事处、老城办事处、延安办事处、北京办事处、万里办事处、英红办事处、周水办事处、中庄办事处、长征办事处、南关办事处、海龙镇、深溪镇、巷口镇、金顶山镇申请),同一申请人每学年每学期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学科教师资格认定。
2. 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于2023年6月21日8时至2023年7月6日18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提交个人申请信息。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的申请人,认证机构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科”。电子版照片须上传近半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
3.申请人体检
网上报名后,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免冠白底正面彩色照片,空腹到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遵义市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报考幼儿教师资格的,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念珠菌(假丝酵母菌)等检查项目。所有体检结论均应明确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公务员标准体检表由医院直接提供,原《贵州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停止使用。应聘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结束时间(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体检并领取结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行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贵州教育函[2021]62号)规定,“教师资格认证中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或委托的高等院校出具的体检证明,责任机构为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体检证明可以实行承诺制,但严禁未经体检合格而提供虚假承诺。一经查实不实,将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教师不得再次申请认证。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程序》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为方便承诺核实,涉及体检承诺的医院须为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四、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体局四楼人事教育科(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113号)
2.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
3.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原件;
(2)未经网上验证的《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证明》原件;
(3)现场填写的《体检表》或《证明事项通知及承诺书》原件;
(4)与网上报纸大小相同(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