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4 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即将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北京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相关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4…

教师资格认证要求

(一)受理范围

1.具有本地户籍的社会人员(包括就业、失业人员);

2、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和本市户籍在读本科生2024人;

4、本市户籍的在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毕业生、研究生和本专科、本科生2024名;

5、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

6.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参加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现役军人和武警部队人员。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报名人员须具备《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3.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2B级以上标准。

(五)报考者须已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通过,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发证改革的,须已取得《师范生专业能力证明》,且须在有效期内。

(六)身体素质好,心理素质强,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工作安排

1.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件”,具体如下:

第一步

体格检查

如已取得有效体检证明,则无须再接受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3月29日。

2.体检方式:报考者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体检有效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有效期为2024年上半年首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第2步

网上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3.报名入口:登录网站,搜索关键字“教师资格认证”,点击相应认证项目后面的“在线办理”,在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报名”即可注册认证。

4、填写信息时请选择“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证上半年首个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

在线或现场处理

申请人请于3月29日中午12点至4月9日中午12点期间,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或关注“北京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认证”专栏,搜索关键字“教师资格认证”,点击相应认证项目后面的“在线办理”,在弹出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自己遇到的办理情况:

1. 网上申请

审核结果显示“通过”的,申请人可根据系统提示直接选择领证方式,完成网上申请。

若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审核”,申请人应根据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认证材料电子版。认证机构将于4月8日下午4点前进行人工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领取证书方式。若未按时上传认证材料电子版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证。

2. 现场处理

如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到场办理”的,申请人应先按照网站提示于4月8日下午4点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到场办理;再于4月2日至8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非工作日除外)持原件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办理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到场办理”,申请人若未能按时预约办理,则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证。

第四步

获取证书

若审核结果显示“通过”,您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并选择邮寄或亲自领取证书。

如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须于4月9日中午12点前完成付款。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邮件内含《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邮寄证书服务但未完成付款,则只能自行领取证书。

选择自行领取证书的,须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领取通知书》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

(二)初中及以下学校教师任职资格

第一步

体格检查

体检(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第2步

网上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1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

3.报名入口:进入“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证”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注册认证。

4、选择各地区认证机构设立的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

在线或现场申请并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证机构。

3. 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四)重要提示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证。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准确的承诺,如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以欺骗手段获取教师资格”的行为给予“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禁止再次取得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

需上传或携带的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 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申请

1.北京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北京通”小程序动态检索并向审核人员展示电子居住证,或提供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北京居住证确认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办北京居住证。

2.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与相应的体检机构联系,获取纸质体检证明。

3.持有2002年以后在高校学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但在注册时无法成功匹配信息的申请者,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下载打印的《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4.持有2002年以前颁发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2002年以后颁发的尚未在高校学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茂大厦C3座,客服电话:)。

5.持有军队院校(解放军第二、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除外)学历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持有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服务中心网址: )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位证书》。

7.持有国外大学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服务大厅,网址:)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

8.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现场报名时,应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如《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还需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入学时间、是否为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能出具。

9、如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合格,须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10、驻京现役军人、现役武警人员,应提交所在部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部队、单位规定确定,并注明申请人所属驻京部队。

11.2015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申请与专业相同教学科目直接认定的,应在现场验收时网上预约,并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师范学校就读期间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成绩单上无“教育实习”成绩的,还应在本人人事档案中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师范学校就读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领取申请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接受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请向各区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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