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19]123号)的规定,现将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二)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实施意见》的通知(沈阳发[2007]1号),现将辽宁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沈阳市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88名,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具体任职资格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品行良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15日(含)至2003年11月14日(含)之间出生;
7.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严格‘持证上岗’,考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的要求,2022年3月1日前,未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报名的考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8.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但尚未查明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其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人员、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专科成绩报考、全日制本科不能以专科成绩报考)、已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具体招聘条件参见附件1《2021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计划招聘信息表》,由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招募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招聘信息统一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招生考试网()官方网站发布。
(二)注册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沈阳招生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2、查看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提交应聘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初审时间顺延至11月18日12:00。初审通过者不得应聘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者可在报名期限内应聘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再次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缴纳考试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考生需再次登录网站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考试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证件号码、报名号等)。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流程完成。缴费时间将延迟至2021年11月19日12: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0日9:00至2021年11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名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或彩色均可),并妥善保存,以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如某招聘岗位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1.5:1,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应聘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应聘符合招聘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改应聘申请的,视为放弃应聘。
2021辽宁教师招聘交流群二:
(三)考试评定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部分。
1. 笔试
笔试定于2021年11月27日9:00-10:30举行,如因疫情等原因时间调整,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招生考试网官网另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共1个科目,内容涉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考试准备材料:
2021辽宁专岗课程(非协议)双十一限时优惠
2022年特岗教师笔试制度班
2021普版专职教师招聘考试用书教学综合一本通+历年真题+各科考试试卷
【双十一特惠】2021年版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基础知识教材+往年真题及专家题预测试卷2
笔试完全客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纸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将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招聘公告、任职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由此产生的空缺由应聘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3. 面试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应聘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同期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如因应聘人员自愿退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舞弊等原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将进行补缺。补缺工作原则上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已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未及时公布补缺面试人员的,不得再次公布。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将向其他进入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补缺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补缺。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权重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者,按面试加笔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对师范院校考生特殊体检要求等规定组织实施。对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各县(市)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和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及事业单位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舞弊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补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涉案信息查询与侦查
按照《印发通知》(辽监会字[2019]8号)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聘用前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因犯罪信息查询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再补岗。
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查其资格条件。考察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应聘人员明确结论及依据。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退出、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聘用人员空缺的,不再补录。
(六)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选信息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应聘人选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和监察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策优惠
1.特岗教师须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特职教师取消试用期,提前确定职务、等级。
3.特岗教师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工作所在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但不能同时享受。对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政府将按计划偿还其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工作满四年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退还。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沈阳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招聘计划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附件2),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并在考试当天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备考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任何辅导课程、辅导网站、刊物、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报名后至公布拟聘人员名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布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考试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必须进行识别,对存在抄袭、协助抄袭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8.咨询热线
(一)招聘政策、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1、新民市教育局:
2、康平县教育局:
3、法库县教育局:
(二)技术支持电话:
(三)笔试电话:
(四)纪律监察电话:
1、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 9:00-11:30;下午 1:00-5:00
附录:
1.2021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计划招聘信息表
2.关于沈阳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3.申请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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