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聘组织
此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组成的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3. 招聘学校及岗位
招募学校及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计划招募人数1人。
四、招聘条件
招募对象为本专科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2名,不限户籍。
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品行良好,无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含2022年8月底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资格和适应职务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审查的;
2.尚未服完刑事处罚期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的;
4.法律规定不准报考或者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录用后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该职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组织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开发布、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1.招聘信息发布(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
招聘信息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
(二)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查(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9日)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芜湖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并将资格审核表连同个人简历、近三年获奖及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2.审核申请人资格(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武威市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成绩单、各类能力证书、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上所有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背景一致,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证书,如有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3. 组织采访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可进行网络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不上课、不答辩),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不上课80分,答辩20分。计算面试分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置最低控制分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进入下一轮;未达到最低控制分,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候选人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无人班成绩排序,无人班成绩高者进入下一轮;如无人班与答辩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告。
(四)签订聘用协议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录用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应聘人员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五)体检及调查
1、体检由武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单位纪检监察责任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核重点关注申请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学业成绩)、诚信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或考察出现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期末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填补。
(六)宣传招募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其结果将按规定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者,办理审批录用手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事聘任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发[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聘任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任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任合同期限。初次聘用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和条件、擅自改变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废标、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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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威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校面向重点高校招收紧档专业应届毕业生.docx
2.
2022年武威师专招收重点高校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docx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