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6月4日,贵州90后乡村教师彭有星在给学生辅导课堂作业。中新社记者 曲宏伦 摄
《意见》提到,要创新农村教师编制。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胎政策、新课程改革、教育扶贫等情况,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教师编制,适当向农村小型学校倾斜。编制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鼓励地方在符合现行编制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编制“循环库”制度,妥善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置时向农村倾斜。
《意见》指出,要挖掘潜力调整农村学校编制,规范农村学校人事管理。要加强农村教师编制效能评估,严禁挤占、挤占、截留农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岗不补、编外聘用。
《意见》提出,要畅通城乡一体化配置渠道,重点引导优秀人才向农村学校流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农村教师;拓展职业发展通道,让农村教师获得更多发展空间。
《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使他们享受到应有的社会声望。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其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0年以上的教师继续颁发荣誉证书,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在各类人才项目、荣誉奖励和评奖评比中,要优先考虑乡村教师。
《意见》还提出,要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优化青年教师到农村建功立业的制度和人文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