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全员培训工作通知

临泉县,信息公开…

1.培训内容

1.公共必修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二)专业课:1.师德与法制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范,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自觉遵守职业规范,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维护教师职业声誉。加强法制教育,重点研讨国家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教师依法治国、依法教书育人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校园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教育、团队知识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2.专业能力提升教育。围绕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专业发展需求,组织分阶段、分学科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包括学科知识更新、教育技术应用、课堂管理技能、评价考核方法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专业个体发展、家校协同教育等。

3.校本培训:各学校根据本学年教育工作和学科教学需要确定培训。

2. 培训目标

全县(含民办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以中心学校、县级学校为单位,填写《临泉县全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人员汇总表》(附件1,自编学号以表中例数为准。参加人员学号相对固定不变,以职工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为准,不得重复、遗漏)。

3. 培训时间

1.必修科目:30学时。

2.专业科目:全县集中培训一般为24学时,网络远程培训一般为24学时,校本培训不低于24学时。每学年总学时一般不少于72学时。

四、培训实施

(一)公共必修科目培训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事宜由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培训实施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公立高中、中职学校教师由学校自主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委托师范学校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民办学校教师集中培训由所在地中心校组织实施,由中心校负责认证学习时长、发放学习时长证书。

2、线上培训:通过阜阳市教育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开放大学远程培训平台进行,教师参加全国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所获得的学习时长(寒假6小时、暑假10小时)可计入。开放大学远程培训平台提供8小时、14小时、18小时、24小时四个时长供教师选择,智慧教育平台时长与开放大学平台时长之和≥24小时。

3.校本培训:由中心校、自然校或教研组、年级组独立实施。各校应加强校本培训考勤管理,可邀请县级校教研人员(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县级以上精品课程获得者等)参与教学指导。由自然校或教研组、年级组实施的,中心(县级)校应对培训计划、课程设置等给予指导、协调。

5. 训练时间

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培训时间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通知,专业科目培训时间为:

1、集中培训:2024年4月至2024年8月底。

2.线上培训: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于2023-2024学年寒暑假期间开通;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教育平台于2024年4月至8月底开通。

3.校本培训:由学校自主确定,可充分利用在校课外时间,结合周会、学科教研组活动等碎片化学习,也可以以讲座形式进行,并须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

六、学习时间的认定

1、集中培训: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出勤情况、作业提交情况等确定学习时长,并发放学习时长证明。

2.网络培训:学员在网络培训平台完成规定学时后,可自行下载学习学时证明。

3.校本培训:由中心学校(县级学校)或教师所在学校根据教师校本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考核情况,统一认定或颁发学分证书。

上述培训结束后,各中心校、县级学校将汇总各类培训学时证书,对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统计,汇总的认证数据及时报送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用于发证。

七、证书申请

1.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培训课程后,需要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应持系统下载打印的学习学时证明,到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术科,以中心学校或县级学校为准。

2.专业科目学分登记证明书由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各地方学校报送的学分登记数据印制、颁发。

3.继续教育证书申请应于当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前完成。专业科目证书遗失的,中心学校或县级学校可到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申请补办。

八、相关事项

1.各中心校、县级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今年校本培训工作。(1)要成立组织机构,确定负责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附件2)。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培训计划,培训对象覆盖全体教师。可选派市、县、校区优秀一线教师(教研员)来任教,并落实相关补助。(2)每所学校要拿出不低于总公用经费5%的经费用于校本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报销教师出外培训的路费。(3)一些培训经费充足的中心(县级)学校,在完成全体教师校本培训任务后,仍有大量资金结余,可以通过与高校合作或招标采购等方式组织专项培训。

2.教育局委托临泉一中(含高铁中学)、二中、实验中学、皖北经济技术学校组织的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应提前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安排、邀请专家名单在培训前报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专家授课费用由县教育局支付。

3.参加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其他各类培训(包括国家级培训、县内外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学校校长培训等),培训证书记载的学时可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达到最低学时要求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全员集中培训或专业科目网络远程培训。凭培训学校(机构)出具的学时证书,经中心校、县校认可、登记、报批,正常发放继续教育证书,无需重复培训。

4.各类学校教师还可通过继续进修、发表论文或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选、参加寒暑假教师培训、积极报名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国家级培训和其他教师培训等方式补充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增加校本培训学时。累计学时达到要求,经中心学校(县级学校)审核批准、立项注册后,正常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5.民办学校教师专业继续教育经批准,与公立学校同步开展网络远程培训;集中培训由所属中心校组织,培训内容、方式可参考县级继续教育培训模式;校本培训由学校自行组织。培训结束后,由中心校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与公立学校教师学时认定资料一并报送,一并颁发专业学科继续教育登记证。

6、请将本通知附件电子版于4月5日()前提交至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信箱,申请人姓名、手机号码须完整填写,无需提交纸质版。

临泉县教育局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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