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3年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估期限和范围
1.考核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考核范围:学校有职业结构的在职教职工(含学校人事代理机构)。
3、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
2. 年度评估
1. 年度评估要求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对学校“双肩包干部按照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进行双重考核。
(二)评审组织
1. 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中层干部应从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工作思路与谋划、领导决策、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创新突破、廉洁自律等方面总结履职情况,重点体现在推动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项目、重点改革、重要事项中发挥的作用。同时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等方面履行主体责任或双重责任的情况,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保密工作、精准帮扶、依法治校、解决师生急难急难等情况。履职报告总字数不得超过1500字。 写完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将签字后的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1504房间。
2.中副级干部
中层副职干部考核由学院级党委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排序报党委组织部。“优秀”考核结果比例由学校考核委员会根据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确定。学院级党委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报送党委组织部。
3. 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考核(含学校“双肩挑”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人数的20%。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总结与述职。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职工进行总结与述职。教职工应根据岗位职责、考核内容和有关要求,撰写个人总结,汇报年度内职务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并签字后报送单位。
(二)考核评价。各单位应当通过民主评议,每年对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须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的,单位应当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应当签署意见。
(三)结果上报。各单位应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12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录入学校人事系统。
各二级单位教师年度考核报告应当包括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安排、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考核总体结果,重点说明考核结果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不确定以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的详细情况。
3. 师德评估
师德考核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上级领导和学校要求,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专项师德考核工作,由学院级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中层干部师德考核将与单位其他教职工一并开展,不再单独组织。
各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范》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结合员工个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确定师德考核结果。师德考核优秀教师比例一般控制在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10%,最高不超过15%。优秀考核结果由院级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