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放大学 2022 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合署)…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估标准

安徽开放大学教师应当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发〔2016〕1号)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见附件11)。

市属开放大学教师应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字〔2016〕2号)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见附件12)。市属开放大学申请人需提供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评审函抬头注明“安徽开放大学”。

申请助教资格的省、校、市开放大学教师,须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标准(见附件22),同时具备大学教师资格,并在2021-2022学年教学质量评估中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二、持仓限制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学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配额范围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推荐、报考和任用岗位,严禁超出岗位配额推荐、评聘和任用岗位,严禁混合岗位推荐、评聘和任用。

三、关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

1. 报告方式问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有关规定,今年职称申报工作首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本次职称评审采取线下审核、线上申报的方式,即申请人通过线下资格审查后,再进行线上申报。

2. 论文检索问题

凡参与第三类及以上会议的论文(除发表在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安徽开放大学学报的论文外)均须提供具有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有资质的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理工科)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安徽医科大学(医学)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安徽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3. EI论文收录问题

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论文,只承认收录版本,并附分类号和主题词;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定为〈JA〉类型)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定为〈CA〉类型)。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按一级论文计算,并按规定编号上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将重点审查被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

4. 代表作学术相似性判定问题

应聘副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每篇代表作(论文)均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本重复率检测结果一览表,见附件1(1)),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注: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论文须与代表作、学术著作同行专家评审论文一致)。经检测,文本重复率超过30%的,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给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省级及学校科研部门负责。

(五)代表作和学术著作的同行评议问题

省级及以上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代表作及学术著作报送要求:经省内外高等院校同行专家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专家评审时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有效期2年。同行专家代表作及学术著作评议每年仅可报送评审一次,不得重复报送评审或补报,且报送结果不得更改,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开放大学负责提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代表作和学术著作同行专家评审申请,提交要求为:经全省同级高职以上院校同行专家评审。

申请破例提交论文的,在原要求基础上需增加论文鉴定,代表作品鉴定使用《代表作品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见附件1)。

(六)任期计算时限和业绩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期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绩效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以任职文件或任职证书为准)至2022年9月30日所取得的绩效成果。

(七)论文过渡问题。根据皖教人(2016)1号文件规定,2009年3月18日(皖教人(2009)1号文件发布之日)前在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内的国家级重点期刊和国家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本资格申报条件中可分别视为一类论文和二类论文。在国内普通本科高校主办的教育科学研究期刊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视为三类教学研究论文。根据皖教人(2019)49号文件规定,在《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发表的重点文章,可按二类期刊同等对待。 教育厅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从今年起,《安徽开放大学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围,在《安徽开放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将视为三类论文。

(8)省社科学术年会的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可纳入学校科研奖励项目(三类)。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办理。

四、关于教学评估

(一)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按照《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9)要求组织教学考核。省属学校教学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市属开放大学教学考核由市属开放大学教务管理处按照省属学校教学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要突出教书育人实际业绩,注重对履行职责表现、创新成果、人才培养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对教学工作量不满意、教学考核不合格、师德师风较差的,不得报考职称评聘。

(二)公开履职报告。申请人须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报告履职情况,重点介绍任职期间的教学科研成果和下一步工作目标。各市属开放大学和省属学校须组织同行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其履职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意见随履职报告一并报送。申请人的公开履职报告和评审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进行。

五、关于回顾成果

申请者须提供符合职称评审要求的研究成果,科研成果由省高校科研处负责评审,教学成果由省高校教务处负责评审。

六、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报送科研成果评审、教学评估及教学成果评审时,须先提供现任职资格文件或聘书原件。

(二)申请人应提供其本人签署的申报声明(见附件20),并注明申报条件所依据的文件编号。

(三)应聘人员自备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封皮、底部贴标签,封皮上写明“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及代码(见附件5)、应聘条件文件编号”,封皮格式、底部标签格式见附件15。应聘材料填报规范见附件8。应聘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7,装订格式见附件14。同时,将审核意见按情况逐一填写在《资格评审简要登记表》中。省属学校教师填写附件3,市属开放大学教师填写附件3(1)。

(四)教学考核结果填报材料:填报材料按《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考核结果填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0)填报,同时填报教务处(或教学处)提供并审核通过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表》(见附件4)。

(五)市属开放大学教师需提供专业实习工作证明材料。按照皖教人发〔2016〕2号有关规定提供学校、实习单位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如需复印件,请附上原件,原件核实后予以退还。

七、工作安排

1. 教师准备(从现在开始)

2.科研成果送审(10月8-10日)

省、校、市级开放大学申请者须将全部参与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计划教材、科研项目、专利、科研奖励等)原件及附件16、17、18提交至省、校科研部门。成果发表时间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论文录用通知及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计算在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三类以上论文(发表在普通本科高校期刊、安徽开放大学学报的论文除外)均需送校外指定检索机构鉴定,并需缴纳鉴定费用,费用由申请者承担,请在提交论文时预付费用,鉴定后按发票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需缴纳检测费用,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具体情况科研处将在校园网发布通知,请留意。

(三)代表作品相似度审查(10月11-13日)

省、校科研部门对应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著作(论文)进行学术相似度审查。

(四)代表作品及学术论文同行专家评审(10月13日-10月27日)

省、校报考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请于10月13日前将代表作、学术出版物送交省、校人事部门进行评审。

市开放大学负责将副教授以上人员代表作和学术著作的同行专家评审材料报送审查。

5.教学成果检查(10月17-19日)

省、校院校申请者须将全部教学成果(教研项目、教研论文、教学奖项、教学效果等)报送省、校教务处审核鉴定。

(六)教学评估(10月19日至21日)

省校教务处会同教学学院组织全省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教务处另行通知),教学学院对教学工作量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应明确申请人完成的教学总学时和同一教研室的平均学时,以及其他教学成果评审情况。省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安排实施。市级开放大学教学评估由市级开放大学教务处组织实施。

(七)业绩回顾(10月20日至28日)

省、校科研处负责对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计划教材、科研项目、专利、科研奖励等)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教务处负责对与教学相关的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论文、教学奖励、教学效果等进行评审、评比。

(八)基层评审、推荐及公示(10月31日-11月9日)

市属开放大学、省属中小学师范院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评议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进行审核,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进行考核,对拟聘任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推荐评议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高教系列报考人员名单及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3)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

(九)网上报名(另行通知)

(十)职称材料审查组收集材料(11月15日-11月16日)

市属开放大学、省属学校教学学院将本单位推荐报告、公示证明、申请人完整材料及汇总、加盖公章的《高等教育系列报考人员名单及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13)和《高等教育系列职称报考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1)报送省属学校。省属学校职称材料审核组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推荐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材料提交具体地点:安徽远程教育大厦(2214会议室),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

11. 评审与宣传

评审前公示。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后,公布评审结果。

(十二)将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工作要求

1. 遵守标准条件

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首要条件,对有师德师风行为的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按照打破“五个只准”的要求,规范论文、学历、职称、奖励、项目指标的使用,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2. 严格的程序要求

要严格按照程序提出推荐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在教学评估、学术评价中的作用,对每一位推荐人一视同仁。

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各市级开放大学、省级学校相关部门向省级学校提交申请人材料前,须发布公开公告,向社会公开展示申请人材料。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开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所提交的材料无异议。向省级学校提交申请人材料时,应提供公开的相关材料。

严格落实监察制度,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受理信访举报。

3.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各市属开放大学、省属学校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严肃性,要求应聘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查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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