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新修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问题

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管理办法》修订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要修改《管理办法》?

答: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规定》(教发[2012]14号),明确了聘任兼职教师的条件、聘任程序、组织管理、经费来源等,是企事业单位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指导性文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职业教育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职业学校也迫切需要更多来自企业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者、能工巧匠等参与人才培养,加强职业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特别是近年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改实施,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研究修改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

2、请介绍一下本次修改《管理办法》的主要工作。

答:《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对部分省份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总体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文件初稿。同时,多次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完善,并广泛征求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有关国有企业、部分职业学校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各方意见,我们对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并按程序印发。

三、本次《管理办法》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答:《管理办法》由原6章23条扩充为9章34条,主要变化如下:

(一)关于《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根据现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内容,《管理办法》所称的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本科生也纳入《管理办法》范围。

(二)在兼职教师选聘条件方面。一是将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纳入选聘范围。二是取消聘请退休人员任教的年限和年龄限制,以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能力作为选聘条件,鼓励聘请退休工程师、医生、教师。

(三)新增聘任方式一章。一是明确兼职教师可以采取个人聘任、集体聘任或者个人与集体相结合的方式聘任。二是增加了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行业导师、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多种方式聘任兼职教师。三是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相互聘任兼职教师。

(四)组织管理方面。一是明确兼职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部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以及考核结果认定办法。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范兼职教师工伤保险缴纳方式及相关责任。三是明确企事业单位要把职业学校兼职人员教学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优、晋升职称、职务的重要参考。四是新增兼职教师退出机制,明确兼职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职业学校应当解除聘任协议。

(五)新增岗位职责一章。一是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将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职责。二是明确兼职教师要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积极参与教学标准的修订(制定)。三是明确兼职教师要积极参与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协助加强职业学校专职教师素质培训,协助从企业聘请技术技能人才参与学校教学科研任务。

(六)经费保障方面。一是明确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支持专业师资紧缺、特殊行业急需聘用兼职教师的职业学校。二是鼓励职业学校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支付兼职教师报酬。三是职业学校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合理确定兼职教师工作报酬水平,充分体现兼职教师的价值贡献。

(七)新增支持制度章节。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选聘兼职教师的积极性。一是把选聘兼职教师数量和水平作为认定和评价产教融合企业的重要指标。二是把兼职教师聘任和教学情况作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明确职业学校计算生师比时,兼职教师人数可参照有关标准折算为专任教师人数。三是地方教育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育领域年度优秀评估。

4、请谈一下如何落实《管理办法》。

答:一是领会文件精神。《管理办法》充实完善了原文件相关内容,新增了选拔任用办法、岗位职责、支持制度等章节。各地要深刻领会、把握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真正把文件相关要求作为实际工作的指导,不断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注重细化落实。各地要在充分消化吸收文件内容基础上加强细化落实,按照本办法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兼职教师管理具体措施,确保文件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部署、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职业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把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以《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为契机,完善和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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