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上半年北京中小学教资面试报名 4 月 14 日开启,需满足这些条件

新京报讯 据首都教育官微消息,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至14日举行,4月14日8:00至17日16:…

1.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报考北京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居住证;或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大专、本科生、研究生、专、本科生;或为驻京现役军人、武警官兵。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学校毕业生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非师范学校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学校毕业生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非师范学校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考试,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

另外: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均可凭现学籍情况报名参加考试。其中,专科学生须在毕业当年报名(即三年制专科学生应在第三年报名,两年制专科学生应在第二年报名)。

6.符合报考教师资格认证的体检标准(认证体检要求详见北京教师资格网)。

7.被取消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处理。

在内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应当持有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应当持有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余条件、程序及提交材料与内地居民相同。

二、申请流程

报名和面试流程为:网上注册→网上审核→网上支付→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①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4日8时至4月17日16时。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填写考试区域及考试科目

考生报名时须先选择考场区域。

本次面试将在北京、怀柔、密云、平谷、延庆考区进行。

选择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的考生将在相应行政区域内的考点参加面试;选择北京考区的考生将在以上四个行政区域外的考点参加面试。

报考中职专业类别各科目和初中、高中、中专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文化课的考生只能选择“北京考区”。

网上报名须知:

1.考生须亲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如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须通过所报考类别全部笔试,且笔试成绩有效,方可参加面试。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网上报名面试。

3、2023年上半年前已参加笔试并通过的考生,需重新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报名面试,重新报名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2023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考试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报名。

5.如考生忘记报名密码,现报名系统提供通过短信获取密码的功能:

■ 如考生手机号未更改,请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如无法收到短信,请在报名期间及准考证打印期间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

■ 如考生手机号已变更,请先手动申请变更手机号。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服务热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考生完成个人网上报名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报名页面显示为“待审核”,进入面试网上审核确认阶段。

② 在线评论

评审时间:2023年4月15日8:00至4月19日16:00。

查询网站: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网上复查系统(以下简称“面试复查系统”)。

网上初审:

此次网上审核将首先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报名后须在24小时内关注面试审核系统,或用手机关注“北京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查看网上初审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初审通过,无需重审”,考生可在缴费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报名页面查看进度,待显示为“待缴费”后,考生可直接缴费。

在线评论:

如网络初审结果显示“初审不通过,需重新审核”,考生须按系统提示于2023年4月18日16:00前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审核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审核。考生须在提交审核申请后24小时内随时查阅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可按照通过网络初审的方式缴纳费用。

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将无法参加面试。申请审核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版:

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学籍证明

具有本地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无业人员)应上传考生《居民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具有本市集体户口的,还需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考生户口页原件照片。

非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业、无业人员)应上传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籍印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表》原件照片。

各类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上传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照片,或有效期内的原《北京市居住证确认表》照片。

凡本市户籍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上传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的证明材料。

在本市居住、居留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港澳居民,应上传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双面)照片;台湾居民,应提供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双面)照片。

驻京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员应上传所在单位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照片,证明格式按照所在单位或单位规定确定,证明上应明确注明申请人所属驻京单位。

北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研究生、在读本科生,需上传在读期间的《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照片。如《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还需上传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证明)原件照片。证明内容需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年限、预计毕业时间等。

毕业证书

持有2002年以后在高校学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下载的《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持有2002年以前颁发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或2002年以后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未在高校学生学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登记的人员,或持有除解放军第二、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以外的军事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质量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格认证报告》原件照片(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茂大厦C3座,客服电话:)。

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外国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位证书》原件或《外国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持有师范学校、幼师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

报考中职学校实习指导面试人员,需上传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承诺

凡申请网络审核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承诺书》(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在《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名并注明考生身份证号码及日期,后将原件照片上传至“面试审核系统”。

上传的证明材料图片应当清晰易辨认,文字朝上,信息完整,无无关图案、设计、背景等,如上传图片不清晰、不完整、无法辨认的,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③ 网上支付

对于通过面试审核确认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报名页面将显示“待缴费”,此时考生可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时。

支付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报名成功(已付款)”状态,面试报名完成。

未通过审核或通过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面试报名将不成功。

④ 确认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应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⑤ 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14日。

⑥ 查看结果

自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查询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对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教师发展中心(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6项)提出复核申请。

三、访谈内容及主题

① 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经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教(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素养、言语表达、思维素质等教学基本素质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估等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② 采访对象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法制、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10个科目。

初中面试共分2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律、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阶段(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共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19个科目。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以面试结合方式为主;其他科目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中职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流程

第一步

考生应携带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等候考试。

第2步

抽题。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考核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幼儿园考生可从抽取的2道题目中任选1道,其他类别只抽取1道),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出题目清单。

第三步

备考。考生持试题表、备课纸到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考时间为20分钟。

第四步

回答规定题目。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题目,要求考生回答,时间约5分钟。

第五步

试讲/演示。考生根据制定的教案(或活动计划)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 6 步

答辩。考官针对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提出问题,考生回答。答辩时间约5分钟。

5. 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将不予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诊室,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未到达候诊室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按“缺席”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但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出题室”、“准备室”和“面试室”,违反规定将按作弊处理。

4.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遵守秩序,保持安静,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 考生备课时,须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课桌上指定位置,以供查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须以“讲课”形式进行试讲,对于“教学宣讲”形式不予加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将已抽取的面试题目及准备表交由考官处理,经考官允许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成绩及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须自备北京市中职学校现行正式出版的教材。面试流程如下:

△ 考生须持有与所报考面试科目相符的教材,考官会根据教材中的某一章节当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在备考卷上。

△ 考生备课20分钟。

△ 面试时长20分钟,其中考生试讲15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提出问题,考生回答,共计5分钟。

9.考生应诚实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如考生违反纪律、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请考生遵守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以上”防控措施,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件,注意个人安全,服从考场管理。

若疫情防控政策有任何调整,“北京教师资格网”()将第一时间发布公告,请您密切关注。

11. 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教育部考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委京市财政局函〔2015〕1849号),面试费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本市考试费,15元/人为缴纳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本市考试费用发票。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收本市考试费用,实行先全额网上缴费后退费。领取发票和办理低保退费的考生请密切关注面试考试结束后“北京教师资格网”()和“北京教师资格”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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