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常考知识点:教育目的
1.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指对教育所要培养的社会个体的素质标准所作的总体构思或规定。教育目的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规定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身心素质,即指明受教育者在知识、智力、道德、审美、体格等方面的发展,使受教育者形成一定的人格结构;二是规定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即指明这样的人满足什么社会需要或服务于什么阶级利益。其中,对身心素质的规定是教育目的结构的核心部分。
教育目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
3.现代社会教育的特点
第一,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重视和干预,公立教育兴起。19世纪以前,欧美国家的学校教育多由教会或行会主办,国家并不重视。19世纪以后,资产阶级政府逐渐认识到公立教育的重要性,随后建立了公立教育制度。受教育的人在身心方面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机构、学生的家长亲属、学校的教师等都对新一代抱有各种各样的期望,这些期望可以理解为教育的广义目的。教育的狭义目的是国家对受教育者应该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才的一般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无论培养什么具体领域、培养什么层次的人才,都要努力保证所有学生都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要求。
二、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教育目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教育价值的倾向。在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中,最有争议、影响最大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教育活动究竟是注重个体个性的发展,还是注重社会的需要。在教育史上,有所谓的个人主义论和社会中心论。
个人主义者主张教育的目的应以受教育者的本质而非社会为依据,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人,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提升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在他们看来,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只有帮助个人发展才有价值。教育的价值也应以其在个人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来衡量。
社会主义者则相反。他们主张教育的目的应该根据社会的需要来确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材料,其发展必须服从社会的需要。他们认为教育的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规范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以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和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社会并从属于社会。教育的价值只能用它对社会的益处来衡量。
(3)教育目标的层级结构——包括:国家的教育目标、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
1.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指教育目的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的具体体现,它由特定社会领域(如教育、医疗卫生、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和特定社会阶层(如工程师、专家、科学家、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大学教师)的需要所决定;并随着教育对象所在学校层级(如小学、中学、高等教育学校)的变化而变化。
基础教育的目标主要是为人的道德、智力和身体的发展奠定基础。
2. 教师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希望受教育者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工作时达到的要求或变化。学校的育人工作是长期的、复杂的、细致的,这就要求学校和教师在某一阶段把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具体化、明确化。在讲授某一学科或组织某种活动时,我们希望受教育者在认知、情感、行为、身体等方面达到特定的目标。
4.教育目标的意义和作用
一、教育目标的引领作用
教育目的一旦确立,就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它不仅为受教育者指明了发展方向、决定了发展结果,而且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目标,因此,教育目的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作用。
2.教育目标的激励作用
教育目的深刻影响着教师的教育观、学生观,激励教育者按照教育方针的规定去培养人才。例如,我国现行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本身就蕴含着对学生成才的期望和要求,对学生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激励作用。教育目的不仅可以指导整个实践活动,而且可以激励人们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3. 教育目标评估
教育目的是衡量和评价教育实施成效的根本依据和标准。对学校办学方向、水平和效益的评估,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工作成果的评价,对学生学习质量和发展水平的检验等等,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作为根本的标准和依据。
五、影响教育目标制定的因素
1.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确定教育目标的主要依据
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教育目标制定,受到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教育目标是社会需要和教育本质的集中体现,反映了社会政治和社会生产的需要,体现了教育的历史性、阶级性和生产力。
2.人的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要也是确定教育目标的重要依据。
教育的目的是直接针对受教育者的,它表明受教育者的身心将发生社会所希望的改变。因此,教育目标的制定必须考虑到受教育者的心理、生理特点。教育者在培养人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经验,既要考虑社会的统一要求,又要考虑学生的具体特点和需要。
3.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理想与价值观
教育目标的制定者持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论、如何看待教育的功能和价值,也是影响一定时期教育目标制定的重要因素。
六、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教育宗旨
1. 1957年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项教育政策
1957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的人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文化劳动者。”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项教育方针。
2.1982年:德、智、体全面发展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促进青少年和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育等方面全面发展”。
3. 1985年:“四个有、两种爱、两种精神”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和青年要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层次、各类合格人才。这些人才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和人民富强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人们常常把这句话简称为“四个有、两个爱、两个精神”。
4.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5.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我国教育目标的基本点
1、培养“劳动者”或“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或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宗旨的性质和要求。我国教育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教育,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劳动者福祉的伟大事业,要靠大家去建设、去创造。因此,我们培养的人必须是劳动者、建设者和创造者。
2、全面发展的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即人的体力、智力的全面、协调、充分的发展,也包括人的道德的发展。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体现了我们对所培养的人的素质要求。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具体表现在:教育结构与经济结构相适应,书本学习与参加社会实践相结合,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育内容与社会实际生活相结合。
四、学校教育体制
(一)概念广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国家教育体系,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家教育目标而建立的建制下的全部教育设施和相关的规章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标、要求、招生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学校间的关系等。
2.影响学校教育体系的因素
1. 政治因素
政治体制对教育体制有直接影响,掌握权力的统治阶级必须掌握受教育权、决定受教育权。特别是学校体制的专业设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学制年限、招生要求等,都直接受统治阶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制约,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愿和要求。
2. 经济因素
经济发展不仅影响教育制度的物质基础水平,而且对教育制度的制定和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学制的设置必须考虑到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与其要求相适应。
3.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因素
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明显的年龄特征,因此,在确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入学年龄、学制、分期时,都要考虑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例如,许多国家规定小学的入学年龄为5至6岁,因为5至6岁时,儿童的大脑已经发育成熟,可以适应系统学习的需要。正是由于学校制度受到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制约,所以不同国家在入学年龄、大学、中学、小学阶段的划分等很多方面都有相同的学校制度。
4.人口发展
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规模、教育结构的调整、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教育经费的投入等都与人口问题密不可分,此外,人口分布、人口增长率、人口年龄结构等都对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与改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 国内教育体系的历史发展及国外教育体系的影响
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既要继承本国原有学校制度的积极因素,又要借鉴其他国家学校制度改革的经验。每个国家的学校制度都有自己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建立新的学校制度,既不能脱离本国学校制度的历史演变,也不能忽视其他国家学校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我国现代学校制度就是在批判学习日本、美国学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3.学校教育体系的发展
正规教育的主要标志是以学校制度为核心的现代教育制度,又称制度化教育。以制度化教育为参照,以前的非正式、非正规教育可以归为前制度化教育,而以后的非正式、非正规教育可以归为非制度化教育。因此,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过程。
1. 入伍前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与社会同质的早期人类教育,终于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这是人类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为制度化教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发展基础,对教育的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2. 制度化教育
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制度基本形成于19世纪下半叶。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意味着制度化教育的形成。制度化教育主要指正规教育,即从小学到大学的分层次、分年龄的教育制度,除包括普通的学术学习外,还包括一切适用于全日制职业技术培训的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制度,具体规定了学校的性质、任务、目标、要求、招生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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