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2021]365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特岗教师省级计划工资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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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规划工作,现根据全省2020-2021年特岗教师数量规划,向你市(州、县)提前下达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省计划补助资金1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在职特岗教师工资补贴。该项资金收入列为“教育财政共同事务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项目列为“20502普通教育”项下相关项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项目列为“505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特岗教师工资补贴按2021年秋季全省特岗教师计划数、3.52万元/人/年标准安排,同时对湘财育(2020)422号文件预安排的2021年招收特岗教师工资补贴进行结算;对按2021届毕业生人数预安排的2022年招收特岗教师工资补贴,在确定实际招收人数后进行结算。
二是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财政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特岗教师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确保合规、有效。严禁虚列支出、虚报挪用、挤占、截留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财经违法行为处罚纪律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湖南省特岗教师省级计划工资补贴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信息披露方式:主动披露
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发布
湘财育[2021]36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特岗教师省级计划工资补贴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