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打破终身制

中小学教师资格将打破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分两年时间稳步推进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其中福鼎市作为试点,今年将全面实施定期注册。…

注册针对三类人

据了解,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建立教师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加强教师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的主体包括三类人员。第一类是经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第二类是在师范院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受聘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第三类是经依法核准的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除福鼎市今年试点全面推行定期注册外,其余县(市、区)分两年推行,2018年推行第一类、第二类人员注册,2019年推行第三类人员注册。今年2月底前,各地、各学校开展定期注册政策宣传,对全体在职中小学教师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底数,全面完成首次注册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所持资格证书补发、换证、信息变更等工作。

按照安排,今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正规报名范围内的教师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网上报名,准备各类书面材料。4月1日至4月30日,各确认点安排专人完成现场确认工作。7月20日前,受理报名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和正规报名申请表上填写报名结论,并做好材料归档、证件返还等工作。

必须满足 5 个条件才有资格获得常规注册

根据规定,首次注册条件是,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初任教师须履行试用期并经考核合格,其他在职教师注册前须在职工作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取得定期注册资格,须具备五项条件,即:具有与教学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达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的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师德良好;注册有效期内年度考核通过及以上,最近一次聘任合同期考核通过及以上;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培训学时(或规定的等效学分),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老师)每5年须在企业实习累计不少于6个月;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将被暂停注册:未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教学工作量;暂停教学和教育管理一个学期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临时聘用、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形除外;注册正常期间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最近一次聘用考核不合格;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被暂停注册的人员,在符合正常注册条件后,可以重新申请正常注册。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标准,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一个正常的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被依法吊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的,有下列三项情形之一的,注册资格不合格。同时,在注册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或者丧失教师资格的,注册有效期自动终止。

根据规定,首次取得教师资格并受聘为教师的,应当自试用期满之日起18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资格注册须由个人申请,由教师受聘学校统一办理。定期注册采取网上同步申请方式。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期满前60日内申请下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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