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要求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一、基本原则

(一)申报、评审范围、申报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二)审核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22〕4号)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网上申请

1.报考人员应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各报考单位应与“济南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中级评定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如往年已在所注册个人账户、单位账户与单位之间建立申报路径,则无需再次注册建立。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其担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代表性成果或获奖项目。

3.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线下提交,不得上传至平台。一经发现,对利用平台非法提交、上传、流传国家秘密的,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提交材料

申请人除在线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限同一级别)的,须提交《申请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3份;申请例外职称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例外推荐报告》1份并加盖公章。

3.涉及国家秘密的申请材料应当密封在信封内,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审核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填写《2023年度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报告表》(附件1)、《2023年度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员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2023年度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请人名单》(附件3)。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推荐申请人名单(含附件2)、申请材料、投诉处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当在单位网站首页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其他申请材料可摆放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查阅。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其内容真实准确,同意予以推荐。”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单位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应当认真审查申请材料,无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材料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程序、超出评标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者违反委托评标程序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通过原报送渠道退回。

四、相关政策要求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定,属市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属劳务派遣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请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请,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上报。未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属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的材料不予受理。

(2)受聘到技工学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须在现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条件,方可申请和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对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有特殊政策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四)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政策未尽事宜,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评审费用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费用[2021]638号)规定执行。

(二)根据评审工作安排,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前,材料须由申报部门统一报送,个人申报材料不受理,请提前与相关单位联系安排时间,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申请。评审材料及具体要求如下:

1、2023年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报告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2、2023年山东省技工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工作量统计表(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3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4.2023年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人员名单(电子版);

5.个人业绩简介(见附件4,电子版);

6、破格推荐报告(可选,1份,纸质,加盖公章);《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估表》(可选,3份,纸质,加盖公章);

7.涉及国家秘密的申请材料(可选,1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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