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对象、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招募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符合本公告规定和所应聘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其中,在华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署日期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位证书签署日期以签署日期为准。
参加西部服务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帮”计划高校毕业生,无工作经历,服务完毕并经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名考试(研究生教学团队志愿者从毕业时开始计算)。
定向生限于定向区域内报考,受资助学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受资助或受资助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受资助或受资助单位出具报考同意书,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要求
1. 申请人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等学校统招计划、已完成普通高等教育学习的留学生,回国留学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2. 学历要求
所有候选人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1)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学历低者不能报考学历要求高的岗位。学历高者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低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具有与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例如,如果学历要求为“本科”,那么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报考,但本科、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以报考;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不仅要符合专业要求,还必须具有与研究生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3. 应用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匹配,专业是否匹配详见《广东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如岗位要求六位代码,则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如岗位要求两位或四位代码,则下一级对应的四位或六位代码也符合要求。如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则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申请人所学专业不在目录中,则只要所修课程与岗位要求相似度达到70%以上,即视为专业一致,申请人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进行判断。同样,若国外学位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不能完全一致,申请人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译文,判断专业代码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对于“教育学”(B0401)本科专业或“教育学”(A0401)研究生专业,如院系能提供证明其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学科相符的,则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相符。例如,如果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专业是数学,而应聘者本科专业是数学,研究生专业是物理学,那么他就不符合要求。
(3)已取得两份毕业证和两份学位证(四证合一)的申请者,可以按第二学位专业报考。如本科期间修读的辅修专业无法通过教育部核准,且无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按辅修专业报考相应职位。
4. 申请年龄
报名人员年龄统一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专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经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行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已毕业或已退学而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
6. 地方班以外军事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及考点选择两个阶段,只有成功通过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选择阶段。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6日中午12点。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如您符合报名条件,请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及学位证明。如尚未取得相关证明,须提供有学校印章及院系推荐的就业推荐表(如无法提供,可上传在读证明)及成绩单扫描件;
已留学回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的人员可使用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临时来华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尚未毕业的人员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
(3)近期大幅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本人正面照片;
(4)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因涉及资格初审,将影响是否进入面试,请上传所有证明材料,如省三好学生优于高校三好学生,多项奖学金优于一项奖学金)。所有荣誉均需上传相应证书。
(5)所有考生均须提前在网上报名。各考点还设有网上报名系统,方便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现场报名。
3.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将组织审核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应及时查阅资格初审结果,并密切关注我局发布的考点公告。为确保资格初审结果,考生须完整、正确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材料真实。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点选拔阶段。
(二)试验地点选择(以下地点为暂定)
拟在武汉、长沙设立考点进行招聘,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审核后可选择意向考点。各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岗位等安排将在相应考点现场综合能力考核前三至五天以公告形式公布。
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考一个职位,若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职位并提交材料,其申请将被取消;考生首次通过考试进入签约阶段后,其后续考点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包括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和面试。
综合能力测评、笔试、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及格线由区教育局统一确定,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不自行组织或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前培训或发放培训教材。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综合能力评估
1.时间、地点:请留意各考试中心公告。
2.综合能力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专家组将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所获荣誉、答疑表现等,通过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评分。其中,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的人选;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得分80分及以上的人选全部进入专业能力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得分。
2. 笔试
1、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现场笔试,采用客观题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行政能力。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4、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如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该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对全员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仅限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申请表(系统导出):需提供原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需核实)。未取得相关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院系推荐、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有学校盖章的在读证明和成绩单的,可提供证明。本科专业为“教育学”(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应聘人员,院系需提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学科相符的证明。
3.以下情形需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阅相关证明要求和程序。尚未毕业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和毕业时间证明。在国(境)内留学期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须取得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
(2)在华(境)外就读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毕业生,资格初审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学位合格证明。报到时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军事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当地学籍证明。
(4)通过提供“三帮一扶”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须提供省级“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服务证明(该证明由全国“三帮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管);参加“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的,须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定的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服务证明和考核表。
(5)由保送院校派送或资助的学生,须提交保送院校或派送院校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
(6)各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类型不与所报考专业对等。所学专业不在专业目录中(无专业代码)的,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专业比对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设置说明、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盐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3.所需文件:居民身份证。
4.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后,对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在盐田区政府网公布,综合成绩及格分数线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相等的体检人选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四、体检、调查和宣传
1.体格检查
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将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有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影响聘用者,不予录用。
2. 调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拟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包括资格审查和考核。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与实际经历背景相符,是否构成回避情形。考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诚信、与所报考岗位的适应情况等。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需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委托书》(考察阶段收取)。未提交委托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将按程序取消录用资格。
(三)宣传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深圳市盐田区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 就业
公示后,如应聘人员无投诉,或投诉内容经查实属虚假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聘用、回避有关规定的,拟聘用单位应按规定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聘用人员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政策管理。1年内(自公示之日起计算)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或者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有投诉候选人不符合录用条件,且投诉情况经查实的,候选人将不予录用;如投诉内容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投诉内容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该候选人。
六、试用期
用人单位须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岗位聘用期限,试用期通过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通过或者试用期间发现招聘岗位任职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手续。
经本次考核合格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调离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拒绝办理调离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方可报名,违反规定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当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当准确、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者未能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及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专门培训机构等考试出题组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参考资料、网帖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的应聘人员,报到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深圳市。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我市应届毕业生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中提及的所有日期或数字均包括数字本身。
(九)招聘咨询网站
1.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