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新进教师参加2023年下半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发展-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根据省教育厅苏师函[2023]5号和《关于2023年下半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3]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新入职教师参加2023年下半年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培训目标

学校新录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教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已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无需参加培训。

2. 培训内容和形式

1.学员将参加江苏省举办的5期网络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

2.培训采取江苏省组织网络培训、学校组织校本培训(按各部门具体通知为准)、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与考试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岗前培训系统、网站完成培训报名、考试报名;

2、首次参加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选择培训考试科目;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自动默认选择补考科目和对应的培训科目。2018年以前参加过培训的学员,可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证明材料后自行选择补考科目。

3、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长才可参加省统考,为保证系统考试数据整理时间,在线培训系统将在考试前两周关闭,学生必须在系统关闭前完成总在线学习时长才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试均为闭卷考试,每科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每科成绩有效期两年(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后,可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过后,学员需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和考试。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将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四、相关收费标准

1.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首次参加学校承担):每门课80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学校培训费)。学生首次参加其他课目的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

2.考试费用(自费):每门科目20元人民币。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当次考试有效。如考生因个人原因(如未完成在线培训、缺席考试等)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考生需要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

3.教材费(自费):培训教材由每位学员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预订,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教材价格:《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42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讲义》(35元)

五、报名时间及缴费方式

1、9月15日-21日,学员登录岗前培训系统(网址见培训考试第一条),实名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学校同步在系统中审核。

2、9月22-24日学院(部)评审。

学院(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汇总符合参加培训资格的报名人员信息(详见附件1)。有异议者应及时报学校处理,打印纸质汇总表、签字确认后经学院(部)院长(或主要负责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23。将相应Excel文档(电子表格不签名)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箱(),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学院(部)2023年度全省岗前培训报名信息汇总表)。

2、9月25日,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进入报名系统核实名单并报送省教师培训中心。

5.付款方式: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教材等相关费用的征收和支出程序,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财务政策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经批准的签字清单报送财务处扣除相关费用。

VI. 课程及考试豁免

1.首次申请免修课程及考试者,师范类本科生及教育学研究生(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0450、045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修读过“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者,可免修相应科目。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学生在读期间相应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成绩单须清楚列明个人姓名、专业、“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须完全一致)、课程考试成绩。

2、非首次报名者,报名时需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课免试。免课免试按往年政策执行,已取得免试纸质审批者,可直接上传纸质审批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审批者,除按往年政策提交证明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岗位培训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申请)。

3.申请免修课程、免考的学生需按照免修课程、免考条件在岗前培训系统中提交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免修课程、免考资格。学生若不符合免考条件而自行申请免考,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系统学习关闭时间:11月26日24:00(为保证系统考试数据整理,确定学员是否具备参加本次考试的资格,系统将于本次考试前两周关闭培训学习与练习。

考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

8. 其他事项

1.学生注册、学习方式、免修课程及考试提交材料等详细说明请参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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