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0〕10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指导意见》《关于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贵人学会条例[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自治区教改办精神根据院系专业调整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7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及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学校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并符合广西壮族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请条件的人员自治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请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并按照批准程序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外,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不允许申请。
(三)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得申请、推荐和评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大学。
(四)无职称申请应当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申请审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制办[2014]64号)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国家机关调派或交流到学校从事无职称专业技术工作的,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各系列专业的推荐和审核执行。标题。 无职称申请者限于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无职称申请职称评审的,须按相应申请级别经学校专业改革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申请。 对不具备职称申请职称评审的,要经过严格审批。
(五)本年度评审,申请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和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六)应聘者身份由人事部门审核。
2、评审组织
(一)2022年,学校负责组织高校教师和社会科学研究两个系列的高、中级评审和委托评审工作;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学校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社会科学其他系列研究系列将直接提交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独立设立评审机构,独立制定评审标准条件,独立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独立组织评审,独立出具文件和申领证书;并独立使用评价结果。
三、评价标准条件及其他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根据职务性质,按照下列专业技术资格进行:
(一)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工程学院高校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2021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南立职业技术学院[2021]1号)执行。
(二)科研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桂教总改[2014]151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评价条件的通知》《关于一系列高等学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桂教职业改革[ [2014]15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社科办[2014]152号)2022〕3)相关规定按实施的。
(三)其他辅助系列的评价标准条件按照有关司局评价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要求
没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五)公共科目考试要求
202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科目继续教育学习。 申请人需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本年度必修课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
(六)代表作品测试
按照规定,申请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人员,必须提供代表性论文进行测试。 教师可自行提交审核,并将测试结果(PDF或jpg格式)发送至学校职改办公室审核。
4.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材料准备及个人信息录入阶段(9月13日-10月21日)
1、2022年,采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职称。
申请人应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平台,进入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应信息。 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10月31日24:00关闭,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额外申报。
具体操作指引请阅读《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版帮助中心》(详见附件1)
(2)评审团请根据申请系列选择:
①.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高校名师系列高级评委会
②.高校教师系列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副高级评委会
③.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学院名师系列中级评委会
④. 委托审查系列咨询职改办公室
(3)注:申请完成后,提交至个人所在基层单位! !
2. 上传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在扫描职称申请材料时,应选择jpg或jpeg格式作为扫描输出图像格式。 请注意,上传的照片大小不超过512kb。
(1)学历及学位证书:为防止学历造假,申请者除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外,还需到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上传验证结果至“学历(学位)资格”对应位置。
(二)职称申请材料原则上要求原件扫描件。 如果是复印件,须经当地单位及有关部门核对并盖章后扫描(未经有关部门核对和盖章的复印件不予认可)。 按照系统模块要求上传材料。 因遗漏、误报或未将材料放置在指定地点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申请材料提交职改办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三)应聘者根据系统左侧页面和系统提示逐步完善申请信息,提交《到任以来完成的教学工作情况》、《近五年教学考核成绩登记表》、 《广西高校教师任期内主要教学工作考核表》、《关于高校教师任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的意见表》、《高校教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表》 》、《高校教师教改项目经费明细表》、《高校教师科研项目经费明细表》、《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师培训与指导》、《考核结果登记表》五年聘任后须上传《代表性作品专家评审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建议意见》、《无职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批表》等相关证明表格到相应的模块。
(二)申请人基层单位审核推荐阶段(10月8日-10月21日)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传达通知精神,组织动员教师申报职称。 各单位要指定一人作为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电子数据的报送。
各基层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小组,由负责人、专家、教师代表5人组成。 根据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条件和年度考核结果,对单位报考人员任职以来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业务业绩等进行评价。 对申请人的水平、教学质量、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 职能部门的申请者将被分配到教学单位,根据所申请的学科组织评估和推荐。
各基层单位组织2名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副高级以上人员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技术能力的论文、专利、技术报告、教学和著作进行申报。 案例及其他相关成果材料须经过评审后,方可推荐学校申请,并出具《代表作品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0)。
各基层单位将个人申请材料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申报人须向教学单位考核推荐组公开汇报工作情况,介绍就职以来个人教学、科研等业绩成果。 等待。 通过听取申请人的工作汇报、考察其工作表现、审核申请材料,经单位半数以上人员同意后方可向学校推荐申请,并出具《关于申请者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考核”(附件11)。
(三)资格审查阶段(10月17日-11月4日)
人事处会同教研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及相关人员组成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小组。 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道德、业绩、业绩、任期考核结果等审查。
五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1、党委教师工作部(宣传):
负责对报考者(教师系列)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任职以来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附件5)。
2.教务处:
负责对报考者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教师系列)。 填写《高校教师任职以来师德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意见表》(附件5)和《高校教师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情况表》(附件8)。
3、教研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考核申请人(教师系列)就职以来完成的教学工作及近五年的教学考核。 填写《任职以来完成的教学工作情况》(附件2); 《近五年教学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3); 《广西大学教师任职期间教学主要工作考核表》(附件4),并填写考核评价结果。 按优秀、良、合格、不合格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二)负责考核申请人就任以来的科研工作和绩效成果,审核申请人的教改论文和项目。
4、财务部:
负责审核申请者教改项目和科研项目资金到校情况。 (附件6、附件7)
5、人事部:
负责对申请人近五年任期结束时的考核结果(附件9)进行评审,审核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审定申请材料,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岗位改革等。
(四)学校审核及推荐
11月初是学校评审推荐阶段,同时组织高级职称答辩。 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判定是否符合条件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
11月下旬是审核阶段。 学校职改办组织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报考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最终评审。
5. 评估费用
收费标准按照规资费字[2006]359号文件规定:高级450元/人·次,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领导,组织认真研究各项职改政策,并指定专人(基层专业职改干事)及时向教师通报政策精神、申请流程等信息; 对申请材料的审查要严格把关。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请材料质量。
2、申报者必须认真研究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并认真逐项比较。 只有符合评估要求的条件才可以申请。 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条件、各类职称改革政策及表格可通过校园网人事处“职称改革”栏目查询下载。
三、各基层单位和人员申请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在职改办公室指导下,按照职称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报送数据。
4、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一年内不得同时申请(或认可)两个以上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发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当事人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
5、为方便教师相互研讨和交流,今年拟申报职称人员,可签名所在单位、院系+姓名,实名申请加入“2022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组” ,组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