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素养的四个部分构成,你知道吗?

教师专业素养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特质。一般来讲,教师专业素养主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即专业精神、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实践。…

1. 教师专业化

教师专业素养是教师应具备的理想追求、道德规范、伦理要求等基本理性价值取向,是引导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动力。教师专业素养具体包括教育理念、专业态度和教师道德。

1. 教育理念

教育理念是指教师基于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和体验而形成的个人教育观念和理性信念。教师的教育理念体现了教师个人的教育理想,确立了教师基本的教育判断能力。教师是否具有对自己所从事的教育职业的理念,往往是评判教师专业与否的重要依据。

2. 专业态度

专业态度是在一定的专业意识支配下形成的对特定专业活动对象的认识、评价和行为倾向,它对教师行为能起到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同时对学生态度的形成和转变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具体而言,教师应树立职业意识、责任感,把这种职业意识转化为个体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树立服务意识,明确教师不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不是道德裁判者,更不是真理的代言人,而应该为社会和个人发展提供精神和智力服务;教师还应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追求教师价值的最高实现,形成职业与生活统一的发展取向,促进教师自身人格与素质的和谐发展。

3. 教师道德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作用不只是教书育人,更要言传身教,在职业道德、人格修养、待人处事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才能成为学生心目中有地位的教师。

为此,应增强教师志向,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形成爱岗敬业、勤奋创新、无私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丰富和提高师德标准,凸显育人功能,当好“人师”,优化教师形象;认识教师职业,树立教师职业道德,形成对全体学生负责、尊重每个学生个性与差异的职业道德意识。

2. 教师的专业知识

教师专业知识是教师在教师教育和教育实践中获得的实践性知识,直接影响教育过程。新世纪对教师专业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局限于学科知识和教育学知识的简单组合,而应强调多层次、复合的结构特征。教师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学科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教育学知识。

1. 学科知识

教师必须掌握一定的“学科知识”。在教师普遍符合学历要求的前提下,大部分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没有太大问题,但仍存在与时俱进的问题。知识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老化,需要不断充电和更新。

首先,教师要熟悉所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知识和结构,了解基本的学科教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了解学科教育的发展历史和当前的发展趋势;其次,教师要掌握一定的“课程知识”,即学科知识在中小学课程中是如何体现的。教师要了解所教学科的课程目标、学科课程标准,形成对课程与教学的指导思想;第三,教师还应具备“综合知识”,即除了具备某一学科的系统知识外,还要注意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渗透,具备跨学科知识,能够以问题解决为中心进行知识整合。

2. 个人知识

教师能在教学实践中形成和积累丰富的个体经验,善于在教育过程中总结和运用个人经验,灵活运用原则性知识,能够把通识教育教学“理论性知识”与教师个人的“实践性知识”融为一体,将一般理论个性化,适应具体的应用场景,并与个人的性格特征(情感、知识、观念、价值观等)相结合,完善个人教育理念。

3.教育知识

要成为一名好老师,你必须具备必要的教育知识。

首先,教师应了解有关教育工作的基本知识。了解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实践,熟悉中外教育思想精髓,获得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经验;了解当代主要的教育改革思想和实践,关注体现时代需求的教育改革,探讨、提出并开展切实可行的解决学生问题的教育改革实践。其次,教师还应熟悉学生个体成长方面的知识,了解学生发展的阶段性、生成性、不确定性、丰富性、差异性,把握学生的个体特点;熟悉学生群体发展方面的知识,把握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了解有关特殊学生发展方面的知识,在关注普通学生的同时,确保对特殊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第三,教师还应具备教育研究的基本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流程和方法,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规范;了解自己所教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进展,并能立足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育研究; 学习先进的教育技术,并运用其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3. 教师专业能力

教师专业能力是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对学生施加有目的影响的主要“行动”能力,这些能力通过教育活动体现出来,并保证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主要包括: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评价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1. 教学能力

教师在理解学科课程目标的基础上,具备为教学内容制定教学目的,选择教育内容,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开发课程资源,进行教学设计,编写教案,了解所教学科的特点和教育意义,自信掌握教材的基本能力,最终形成教学设计能力;教师具备根据教学目的合理选择和使用教学方法,能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具备运用教育技术、将教育技术与学科课程内容相结合的基本能力,最终形成实施教学的能力;能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对其他教师的教育行为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能对自己的教育决策、行为、能力和态度进行评价和反思,具备评价教与学的基本技能和能力,形成评价教学的能力。

2.组织管理能力

教师应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管理策略,具有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组织和管理教育过程中各种形式的学习或探究活动,规范学生行为,保证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的集体学习;教师应具有对班级或其他学生团体进行组织建设、组织集体活动、经常性管理等管理的能力,形成有利于全体学生发展的集体,教会学生依靠集体、参与集体,学会协作,保证学生的集体生活;教师应具有设计教育活动计划和组织课外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协调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形成教育合力,保证学生的集体实践。

3.科研能力

教师要学会在教学中研究,思考和探索自身的教学,实现研究型教学,在研究中教学;教师要善于观察教育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并勤于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善于总结和研究现象背后的实质性事物,形成从教育现象中提炼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具有不断反思和改进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具有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专业学习、进行广泛性学习以及在实践中开展协作共享学习的能力。

4. 教师专业实践

教师专业实践是教师组织、引导学生认知、实现教学目标的师生共同实践活动,是教师专业素质的外化形式,如果教师仅有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而没有专业实践,那也是一事无成。

教师教学行为清晰、教学方式灵活多样,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课堂上能围绕教学任务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对学生有积极的期望,意识到学生关心什么、需要什么,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并能据此调整自己的教学节奏和教学行为。

总之,以上四个要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标准和目标体系,它们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相互作用、影响、共同构成教师专业发展体系的复杂结构,是一个动态、不断变化的发展过程。每位教师都应针对自身的不足,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和改进措施,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不断改进,促进每位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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