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访谈法。 教育教师、运动心理学教师、康复教师、新闻教师、新闻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英语教师、英语翻译教师、思政教师、医学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药学教师、骨伤科教师、影像学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进行试讲。 报考图书情报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导员(思政教师)岗位的,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我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按照3:1的比例从低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候选人。 笔试总成绩与最后进入面试人员相同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3、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由我院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人事办公室网站和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建议申请人仔细核对。 。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申请信息表》2份(请在我院网站打印,并按要求贴一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证明原件。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要求,以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职称为准。 若不遵守,我院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取消应聘者的应聘(聘用)资格,并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
④申请人有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职位);
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或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⑥与申请资格有关的其他材料。
无法按要求提供上述文件、证明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因缺少上述证明材料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规定时间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填报。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按同等人数依次递补。 我院将根据申请人在《申请信息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直接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因联系电话错误或电话不畅通而导致应聘者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缴纳面试费80元的面试人员,由我院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应当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将不再由面试候选人填补。
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核或缺勤等原因出现空缺,且实际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如果某招聘职位的实际面试人员之间不存在竞争(即参加面试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拟招聘的人数),则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为该职位应试者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访谈的主要范围。
试听(含讲座)重点考核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基本教学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和知识质量(综合能力)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意愿和素质(进取心、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力、兴趣爱好等)和智力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品质(行为、性格、气质等)和知识品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6.面试结果公布。 考生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和学院公开招聘公告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网站报名。 结果和排名)。
6. 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我院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最低分到最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通知《关于合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保障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入学就业体检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12号)要求实施。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我院组织在二甲及以上定点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更换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 复查由我院指定医院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愿弃权或体检未通过而导致某一职位空缺的,体检人员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低分依次等额补缺。参加了采访。 若该职位所有应聘者体检均未通过或无人填补该职位,则该职位不再招聘。
7. 评估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心理调节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核实其人事档案及其他与体检有关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请及其资格。 。 考核中被取消资格的候选人以及通过考核的候选人在公告公布前自动放弃,不再填补。
八、公告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录用人选,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成都体育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应聘岗位所需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其他相关基本信息、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招聘条件等,报送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 并公布监督举报热线,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记者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不接受匿名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的问题。
公示期间发现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举报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 但经查实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或者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宣布放弃投票或经举报核实被取消投票资格而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公告公布后,因拟定人弃权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填补; 待确认人员材料报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填补。
九、审核、确认及聘用程序
无异议者,提交下列材料的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到新单位就业的书面材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应提供正式同意书)按用人单位要求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同意调动(转岗)或有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如有学位要求,下同)。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6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出具的《再就业贴息证》或失业证明、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档案管理证明。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我院负责审核应聘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汇总拟录用人选的相关材料后报送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告的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公开招聘的规范性进行终审确认,并审核通过。我单位提交的确认材料。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人员,方有录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回函通知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具体时间以我院通知为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落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就业制度管理。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及已取得就业资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招聘(聘用)候选人资格。取消。 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当确保公开招聘信息、流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违反人事部令第六号第三十条和考试方式、纪律规定的,特别是不按照公告规定进行资格考试的,按照《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行为有关规定》。 (试行)》和人事部令第六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治、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
十一、特别提醒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情况,我院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和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公告。 应聘者未按要求主动或登录相关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更换、招聘的,她应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