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曙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4名公告

2022年6月24日,2022宁波教师招聘-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人公告(第四批),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20:00--2022年7月1日…

2022年6月24日,2022年宁波市教师招聘——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4名教师(第四批)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20:00--2022年7月1日20:00,具体时间、地点稍后会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海曙教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中共海曙区委机构设置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政府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决定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24名业务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指标及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招聘营业机构人员24名(附表1)。 其中,义务教育班学生22人(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7人、初中历史与社会6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理科生2人,小学语文2人,小学数学2人),区教育局教研室2人(初中数学2人②)。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附件3)。

三、招聘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4日20:00-2022年7月1日20:00。

应聘者可通过网站或手机扫描二维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和资格进行报名。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同时应聘多个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第四批报名

2、现场确认

时间:2022年7月5日(周二)9:00-15:00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宁波市海曙区丰百街21号),请从通途路1号门进入。

(一)申请人须按照《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6)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入场券; 证件不齐全或者提供的证件不符合注册资格的,不能通过注册资格审核。

(3)经现场确认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招聘岗位数该职位将酌情取消。 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岗位经现场确认后,将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由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

2.初步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初审。

初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言谈举止。 初试成绩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审合格者中,按照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 如果最后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在初审中出现平局,则所有平局的人都将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不足比例根据学生实际人数确定。

初审结果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生名单将于初审后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稍后公布。 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科目可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或迟到而造成的空缺将不予填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教材分析、方法分析等综合能力。 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综合技能。 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

4. 成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听成绩×60%。 试讲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 考试成绩和体检参加人员名单将于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实施的。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

(四)检查

本次检查由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的规定组织实施以及与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的其他文件。 检查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自愿放弃检查的,须自检查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宣传招募

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将暂停聘用,直至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者举报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会审核档案信息。 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信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涉及的户籍、教师资格证书、荣誉等取得时间统一计算至2022年6月24日(含)。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或者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明)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所需学历、专业不符的;所申请的职位,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委托培训的学员必须提供委托培训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社会人员以事业单位、非事业单位申请的,须提供本单位社会人员教学经历和同意申请的证明(附件5)。 海曙区事业单位教师不得申请。

(四)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期满后,发现劳动者不胜任教育工作的,应当终止劳动合同。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任职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逾期未取得的,劳动合同将终止。 聘用人员须在承包单位工作满5年。

(五)体检、考察等期间,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试讲合格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至该职位招聘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依次补足)。

(六)选拔过程中各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声明书》(附件7),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和防疫相关要求。 隐瞒、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或者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询问、就诊,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有违法行为,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并受到处罚。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信息请关注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

咨询热线: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监督热线:0574-89188317(宁波市海曙区区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doc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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