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0名。 招聘事宜如下:
1、招聘岗位数量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0名。 小学教师46人:语文教师12人(其中乡村教师3人,男非乡村教师2人,女7人),数学教师12人(其中乡村教师3人,男非乡村教师3人) )。 (女6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3人、计算机教师2人、英语教师5人、体育教师4人(男)、科学教师2人、心理健康教师2人。 中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 幼儿园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特级教师年龄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详见附件1)。
(四)服从工作安排。 非定向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需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3年才能交流。 其他科目教师需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5年才能交流。 ; 定向教师只能在石鼓区焦山乡和黄沙湾街道松木区等相对偏远的学校任教8年后才能进行交流。 学校撤并时,岗位岗位将整体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受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或者记过以上政治纪律处分的;
4、道德上有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案件正在审查中,尚未审结的;
7、在校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包括报考本科学历的在校非应届毕业生或报考专科学历的在校非应届本科生);
八、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的情形。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公室审核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石鼓区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等媒体刊登局信息网等媒体》,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受托人代办登记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