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2021年下半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教师队伍建设…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19年、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且截至2021年9月尚未进入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含试用期)的合格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制,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释。 详情请参阅《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该职位所需的各类证件原件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年龄计算至2021年10月结束。

(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情况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者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但刑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4、因违纪被用人单位取消录用(录用)资格、解雇、开除、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解除不满5年的人员;

5、在机关、事业单位历次录用(录用)考试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吸毒者;

8、入职后与相关人员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4. 注册

报名方式为网上进行,报名网址为红河人才网(网址:)。 流程简述:登录红河人才网→在线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职位→按职位注册并填写注册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在线支付(注意查看支付状态即可确认付款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注册并提交网上申请

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0月15日18:00。

免缴登记费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申请人和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申请人也需登记、报名并缴纳费用。

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全部信息,并提交申请。 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应聘职位。

申请信息由申请人自行维​​护,且必须真实、准确。 网上报名不会审核相关证件,考生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须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 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不正确、照片模糊变形等导致后续审查时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0月16日18:00。

网上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和岗位要求判断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 下列计算机无法判定的情况(申请人专业为“以下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年龄、专业、学历条件放宽的职位)将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人工审核结果将在24小时内返回。 请申请人按照申请提交时限和审核时间表及时提交申请。

网上报名不审核相关证件原件,申请人所需信息必须与证件上内容一致。 报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维护。 请您仔细校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若信息不真实或错误,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或浅色背景(电子版,jpg格式)。 申请人须按照相关网页的要求上传标准证书的数码照片。 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予审核。 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 因上传照片、身份证不清晰、变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在此提醒申请人:务必仔细检查所填写的信息以及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件。 申请信息一经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纳费用),不得修改,也不得变更其他职位。 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照片模糊变形(无法进入考场​​或复试不通过等)导致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网上支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0月17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为50元/科目,共计100元/人。 只能网上支付,没有现场充电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申请人,须先网上缴费。 网上支付成功后,退款过程中将退还费用。

(4)招聘计划减少

实行考试开放比例限制的岗位,若付费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未达到开放比例的,将根据付费人数相应减少招考人数。 削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相关事项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5) 退款

因后缴费人数未达到考试规定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考生以及重复缴费的考生可以申请退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申请人,须出示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原件);城镇低保家庭申请人,凭最低生活保障金(原件)通过资格审查。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报名缴费截止后,提交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邮箱:hhzsygl@163.com)。在材料空白处注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所缴纳的报名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未能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不予免除考试费用。

考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款。

(6) 门票打印

笔试准考证须在网上打印。 考生可于2021年11月1日9:00至2021年11月6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均需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5.笔试

(一)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面向教师(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教师岗位。

考生应特别注意考试时必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书写笔或钢笔、尺子(应为普通尺子,不具有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2021 年 11 月 6 日:

8:30 AM - 10:00 AM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是连续进行的,考试期间没有间断。

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请参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布。

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成绩质疑申请(质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得零分者、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席者、有异议者)对违纪行为可以申请讯问)。

(五)笔试最低及格分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只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才可以进入下一轮招聘流程。 具体公布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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