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奉献社会,清正廉洁。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79 年 1 月 1 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表中有特殊年龄要求的,按照其要求。
(五)具备所申请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等资格(详见职位清单)。 本次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且尚无工作单位。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申请应届毕业生职位。
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时毕业生是指在境外(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时毕业的海外学生。 同时毕业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大陆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 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时进行。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2月26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6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与答辩:2月26日至12月27日9:00-16:00;
4、初次异议处理:2月26日9:00-12月27日18:00。
(2)网上确认
1、应聘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初审通过即可注册成功。
3、如您未能按时确认报名资格并在线上传照片,您的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35X45毫米)正面不戴帽子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小于20Kb 。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考试开考比例。 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评审。 职位已满,职位已满。
3、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 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应聘:
① 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组织(人员)、纪律检查监督、审计公共机构的财务状况; 在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任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务,以及《人事招聘制度》中明确回避的职务。 《事业单位回避管理规定》;
③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随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录用至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的人员三年服务期尚未届满。 注册(注册)人员;
④ 2024年8月31日前,新录用公务员未满五年服务期的,可以有规定(含明确协议)不得辞退离开工作单位(职务)的,或者有其他国家级、省级规定的。法规可能不适用于公共机构。 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方式
(一)考核方法
1.招聘博士生等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岗位A01-A08)
A01-A08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和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方法进行。 试讲内容主要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者的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试讲和面试的及格分数均为70分(满分100分),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 考生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期末成绩计算方法:期末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最终评分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体检和候选人筛选。
2、招聘博士生全职教学岗位(岗位B01-B07)
B01-B07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 试讲将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 试讲内容主要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评价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 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结果将当场通知考生。 考生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期末成绩计算方法:期末成绩=试听成绩
3、招聘博士生管理岗位(岗位C01)
C01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者的岗位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 考生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 期末成绩计算方法:期末成绩=面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如申请人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申请人,或者联系申请人并表示放弃试讲(或面试),将视为放弃考核。 下列材料须提交原件供审核,并提供复印件。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岗位清单中其他资质要求的相关材料。
4、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分计算方法确定报考者的总分。 各项单项考试(测试)合格者中,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包括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研究生院、现任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申请人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者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聘用职位空缺的;因故,学校将决定一次性填补该职位。 就业批准或备案后,不得更换。
五、公告及招募
对公告无异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批准录用后,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法律法规。 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能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者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就业资格。
6.招聘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
咨询热线:0516-83889557
7、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88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