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热爱教育事业,有终生从事教育事业的愿望,品行良好;
⑶年龄一般为30岁及以下(1993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博士学位;②本市退役军人。
⑷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申请人就读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申请辅修专业的,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经相关认证网站验证的该职位所需的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须注明专业);
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学科与人才培养》 《教育部印发的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关于有关事项的通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83号)文件要求预科技师毕业生技工院校的(技师)班应当与本科生同等对待。
2024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补缺”机制,将上述证书的审核推迟到报到阶段进行。该职位的条件。 拟聘人员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有效期内相应学段、科目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 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届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⑹博士专业应与计划中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 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高校毕业证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外地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在津落户条件。 外省市社会工作者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遵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⑵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的;
3.受到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⑷现役军人;
⑸ 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⑹ 滨海新区在职教师;
⑺有精神病史者;
⑻ 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并处于停职处分期间的;
⑼ 受到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⑽ 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因隐瞒上述信息而被录用而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雇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jtj.tjbh.政府网)。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缴费、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6:00
申请人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予以确认。 审核未通过的,必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提交。 若因个人疏忽而未能在注册网站开放时间内提交注册信息的,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册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变更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并缴纳费用后,不得退款。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计划招生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为1:3。 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无法参加报名岗位考试且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岗位。
变更报告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及笔试费用为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如因个人原因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资格审核等问题,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语文等高考科目考高中水平知识、信息技术等非高考科目考大学水平知识)和综合教育知识。 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综合教育知识占20%)。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潜力等内容。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内容没有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9:00至2024年4月27日15:0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14:30至16:3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缺少任何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候选人。 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申请人应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相关信息。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所持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不符、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替换候选人笔试成绩相同的,将全部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双面打印,背面由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个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和毕业生推荐表参加资格审查;
阐明:
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含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电子报名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位证明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根据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科目合格证明材料;
6、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
7、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其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擅自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试费每人45元。 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申请人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缺少上述材料的申请人不得参加面试。
申请心理学教师的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而申请成为其他学科(包括幼儿教育)教师的面试将采取讲座和答辩的形式。 报考中小学科目的教师讲课内容为所报学段教材内容。 报考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的,按照规定的学科内容进行授课。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 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
申请音乐、艺术、幼儿教育等岗位的应聘者,在授课时应增加基本技能演示(不超过2分钟)。 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应根据考官提供的教材和歌曲(考场提供电子设备)展示完整作品并自唱; 申请艺术职位的考生应出示命题草图(考官将提供笔和纸);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可以展示舞蹈(无伴奏合唱)、唱歌、朗诵、绘画、演奏等技能(考场提供电子琴、铅笔、纸、彩色粉笔)。 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乐器、设备或其他物品。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导致参加体检人数超过计划岗位数的,按照从优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笔试成绩较高。
总检查结果、体检、考察等相关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该职位应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候选人名单。
体检在指定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发布前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七)检查
检查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遵循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综合选拔的导向。 根据拟任职位要求,通过审核档案、个别约谈、召开座谈会、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等方式,不存在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能力、工作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结束后,备案单位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并加盖公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录取情况查询的通知》(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录取情况查询的通知》(进交人函[2023]1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的要求,对进入体检检查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同时审查申请人失信联合惩戒。 如果查询结果为“失败”,则不符合资格。 进入下一阶段的招聘。 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如发现不合格,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八)公告
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jbh.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区教育体育局网站(jtj.tjbh.gov.cn)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招录考生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拟招录学校。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 拟聘学校岗位名单将在岗位选拔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公示期满后,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入职手续。 对未反映问题或存在不影响就业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对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 若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则推迟聘用流程。 在决定是否雇用之前,将澄清手续。
4. 就业和福利
(一)补充
报名期间,因应聘者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主动放弃或者未通过体检、考察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填补。 若替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补考生。
(二)就业情况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企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进行统一审核。 提供虚假证明或证明不齐全的,将不予录用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完成招聘手续后,区教育体育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用人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申请人及工作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遇不可控制的紧急情况,上述工作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jtj.tjbh.gov.cn)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工作中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热线:区教育体育局 022-66896327
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平日9:00-11:00、14:00-16:00
监督电话:022-66897226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保障网络安全和正常运行。
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 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xls
天津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