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及等级划分:从初级到高级,你了解多少?

中小学教师有哪些职称?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

中学专业技术职务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高级教师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标准:1.思想道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做好表率,教书育人。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深厚的教学课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前沿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改革。

一、考核条件 中级:中专一级(可满足其中一项) 1.硕士学位,中专二级职称两年 2.学士学位五年,中专二级四年 3.大专七年,中专二级四年 4.如专业不符,毕业时间增加五年 高级:中专高三(可满足其中一项) 1.博士学位,中专一级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中专一级四年 2.学士学位十年,中专一级五年 3.大专二十年,中专一级五年 4.中专二十五年,且已取得大专学历,中专一级五年 5.如专业不符,毕业时间增加五年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说明一、年限计算(一)资格起始时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期经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定后,自职称工作部门批准成立评审委员会的文件批准发文之日起计算。(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任期)计算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自签订聘任合同、受聘之日起计算。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聘任条件(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称工龄,是指实际工龄。 因此,今年计算工龄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根据市专业技术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规定,今年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原则上应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日起至上一年度末的材料。3.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初级职称分为办事员、助理员;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高级。办事员、助理员、中级员、副高级、高级的职称(职务)名称分别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中学专业技术职务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教授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

考核标准:1.思想道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做好表率,教书育人。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具有深厚的教学课程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前沿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改革。

中学职称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小学职称一般有小学教育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1.统一职称(职务)级别和名称。初级分为委员级、助教级;高级分为副高级、高级。委员级、助教级、中级、副高级、高级的职称(职务)名称分别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高级教师。2.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为:原中学高级教师(包括在小学任职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 原二级中学教师和一级小学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三级中学教师和二、三级小学教师对应三级教师。3.中小学教师统一的职称(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对应:教授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学专业技术职务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

小学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有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职务)级别和名称。初级为职员、助理级;高级为副高级、高级。职员、助理、中级、副高级、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名称分别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高级教师。

2.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为:原高级中学教师(含在小学任职的高级中学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一级高中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二级高中教师、一级小学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三级高中教师、二、三级小学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3.中小学教师统一的职称(职务)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对应:教授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职务。

以供参考。

中小学教师职称

教师职称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合并为新设立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为:原高级中学教师(含在小学任职的高级中学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一级高中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二级高中教师、一级小学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三级高中教师、二、三级小学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2018年9月6日,河南省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同时在职称评审中,将更多向农村教师、特殊群体教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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