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详见《昆山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单》(附件1),可在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7日至2004年3月19日出生)。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岗位清单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其中,“专业”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要求中还包括一些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包括但高校开设的专业和事业单位要求的专业。
须于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3月19日)前取得所申请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英语等资格。如所申请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则工作经验按实际积累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以社保缴纳清单为证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有工作经验。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工作经验时间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算。首次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的,工作经验时间自灵活就业登记、审批确认开始时间起计算。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
6.资格条件中的“2022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业(学位)证书,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业(学位)证书;同期海外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业(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凡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找到工作,档案仍存于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以及同期在国外毕业并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
参与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在2年内服务完毕并经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参与人员,可报考2022届毕业生岗位。上述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派、服务完毕并经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帮一援计划”志愿者、省内选派、在苏州市区内选派的原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需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出具的志愿服务证书、所在县(市、区)项目办出具的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按义务兵入伍的,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2022届毕业生岗位。
7.除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同期留学生已取得学业(学位)证书、学业认证日期可放宽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业(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留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业认证后方可报考。
8.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收岗位(岗位代码32-5)范围:苏州市户籍(不含苏州高校学生集体户籍)或苏州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入伍或毕业后入伍,2021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9.取得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求职,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
(一)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体系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且非2022届毕业生;
(二)负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