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补充师资
东莞市教育局计划2023年上半年启动该计划
公开招聘社会人员
一批公立中小学教职员工
01
招聘职位及薪资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其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拨付。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由市财政分配。 本次招聘项目设立的教师职位具体情况见附后的职位表。
02
招聘目标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是指2022年5月及之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且符合本计划及应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其中,东莞市的合同制教师岗位仅限于申请镇、街道范围内聘用的合同制教师(市级学校聘用的合同制教师岗位,只有学校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才能申请)。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或参加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并体检合格的考生不纳入本次招聘。
03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
(一)教师岗位。 具有教育系列初级职称者,年龄须在40岁及以下; 具有中级职称(教育系列和非教育系列)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 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在东莞市公办中学从事小学教学工作5年(含)以上,并具有教育系列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50岁及以下。
(二)非教学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初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岁及以下; 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为50岁及以下。
东莞市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招聘申请为合同制教师岗位。 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申请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2. 学历要求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无需学位:
①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非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者具有与职位相对应的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②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须在幼儿园任教)10年(含)以上的专职教师(符合合同、社保条件);
③在东莞市公办中小学任教(幼儿园岗位须在幼儿园任教)5年(含)以上的专职教师(符合合同、社保条件)。
(二)中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位可适当放宽:
①专任教师(受合同制和社保限制)在公立中学任教1年以上(含1年)10年以下(不含10年)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士)学历;
②专任教师在公立中学任教10年以上(含10年)(符合合同、社保条件)的,可放宽为学士学位,无需有学位;
③在东莞市公办中学任教5年以上(含5年)(符合合同、社保条件)的专任教师,可放宽为学士学位,无需有学位;
④取得相应岗位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岗位非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应岗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放宽为学士学位,不需要学位。
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属于放宽学历范围。
3、岗位专业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及岗位专业要求详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双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符合要求的专业之一,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申请;
②普通高考录取的特殊人才学生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其专业方向与所申请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学术水平相对应。 高学历可以申请低学历的职位。 例如,申请人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则可以申请本科数学职位、本科物理职位、研究生物理职位,但不能申请研究生数学职位。
(二)职称与专业相符
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学科)与岗位要求相符;
②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具有2年及以上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中小学全职教学经历(受合同和社保限制)安全)。
(三)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申请合同制教学岗位,任教该学科3年以上的,可视为与其专业相符;
(4)专业相近。 您所申请的专业与您所招聘的专业相似,所申请专业的必修课程必须与您所招聘的职位所需的主要课程基本相同。 申请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印章)、学校出具的文件。 课程对比说明以及学校出具的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似的证明文件。 在港澳地区留学和出国留学的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译本。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可适用于本学年及以下学历的职位。 例如:初中语文教师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是初中、高中。 具有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其中,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只能担任实践指导教师。
5、职称要求
(一)教师岗位职称要求。 报考教师职务的,应当取得职务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学科门类对应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体职称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其中,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初级职称的,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职称后方可录用,否则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非教育系列职称必须按要求转换为教育系列职称。 职称要求与职位级别相对应。 例如,中级职位必须取得中级职称才可以申请。 根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评审认定条例》相关文件规定,毕业不满3年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不需要取得职称。
(二)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助理系列岗位)的职称要求。 报考校医、财务人员、化验员、图书管理员等专业技术辅助岗位的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初级以上职称,具体要求必须与岗位级别一致。
(三)省外职称必须得到认可。 省外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机构》(附件5),否则视为无效。
以上是基本的申请要求。 各岗位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3)。
04
招聘程序
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统一笔试)——试讲(实践和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4月28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2日。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地址见附件。 应聘者须根据应聘条件自愿选择拟聘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到报到地点现场报到。 申报合同制教师岗位仅限于本镇聘请的合同制教师。 现场报名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
(三)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国有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
(五)申请年龄、学历要求放宽的,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的社会保险;
(六)申请东莞市合同制教师,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 如申请年龄放宽,需提供就业、考核、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考特色专业、职称或相近专业的,须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申请人还可以提交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发表文章、建立的公众账号(或其他自媒体)、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提交复印件时,必须携带原件以供审核。
2. 报名要求
(一)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一人应聘多个岗位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二)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进行报名。 个人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完整或资质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申请失败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申请责任,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于5月24日前完成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的资格审核,并公布审核名单。
(四)考试
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及试讲; 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助理系列岗位):统一笔试、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
1.教师岗位考试
(一)综合质量评价
① 考核时间、地点:2023年5月底至6月初; 东莞市指定考场,具体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②评估表。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各招聘单位可通过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试、笔试等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方式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其中,岗位考核表音乐、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等教师可以直接根据实践进行练习。 实践考试时,考生可以自备考试相关设备(乐器、运动器材、画笔工具等)。 上述科目岗位还可以在实际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其他考核形式。 申请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岗位代码,下同)岗位的考核表和问题相同。
③业绩。 每个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就是考生的考核分数。 同一学科有多个考核科目的,所有考核项目的平均分即为考生考核成绩(含附加考试和实习岗位,实习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考核分数采用百分制。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考核总分的评分线为80分。 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入围试讲,不计入总成绩,不予奖励。 入场。 综合素质考核得分占总分的50%。
试教入围名单将在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试讲。 试讲由市教育局和各招生单位联合组织。 考试时间为:6月中下旬。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①考试形式。 形式为现场试讲。 考生在现场准备30分钟的课程,然后进行8分钟的教学。
②命题。 试题是在考前现场从对应岗位的教材(书)中随机抽取的。 相同的问题针对相同的职位。
③ 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试讲准备(30分钟)——考生试讲(8分钟)——签字领取成绩——考试结束。
④成果。 试讲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未达到80分的,不计入总分,不予录取。 试听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助理系列岗位)考试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3.总分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拟聘人员结果的,将根据试讲情况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确定教师岗位。 如果它们相同,则需要添加它们。 考试; 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助理系列岗位)首先进行统一笔试,然后进行实践练习,然后进行结构化面试,还需要进行附加考试。 总分计算如下:
总成绩(教师职称)=(综合素质考核×50%)+(试讲成绩×50%); 总分保留所有小数。
总成绩(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助理系列岗位)=(统一笔试×40%)+(实践测试×30%)+(结构化面试×30%); 总分将保留所有小数。
05
别的东西
(一)年龄计算期截止至报到首日,教学年限按学年计算,计算期截止至2023年8月。
(二)列入拟聘人员名单的我市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应完成本学年(至2023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辞职。
06
附录
1.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公开招聘(社会人员)
2、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
3、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
4、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地址
5.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
具体内容以招聘公告为准。 具体要求可以在这条推文的底部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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