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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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2023年公务员选拔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民委公务员选拔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岗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最低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民族团结促进部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2001) 67.5 邵*韩 4 月 11 日上午 吴*鹏 尹*易*尚*张*腾 共同发展乡村振兴促进部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3001) 64 栾* 4 月 11 日上午 张*良*陈*婷王*楠 宣传文化部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4001) 71.5 赵*敏 4 月 11 日下午 苏*文高*耿*帆 陈*牧 人事部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0107006001) 69 李* 4 月 11 日下午焦*董莉*王*黄*帆

2. 面试确认

已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3月27日18:00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确认文件请命名为《××确认参加国家民委××职位面试》(附件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变更,请注明。

(二) 应征人申请免除面试资格者,应填写《免除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二),并签字确认,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逾期未确认申请者,视为自动免除面试资格。如有免除面试资格情形,将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应征人确认参加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者,将视其情形报请中央公务员主管机关,并记入信用档案。

3.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4月2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均应为“国家民委XX岗位资格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核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需补充材料或资格审核不合格,将电话通知。

1.个人身份证及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202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及推荐表》。

(四)公务员个人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本人最新一期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申请人各学习阶段的学位证明材料。

(七)提交个人陈述,内容为“谈谈对基层工作的认识和看法”(3000字以内)。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未能提供相应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以现场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考生须于上午7:20前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上午8:00准时开始考试。考生须于下午12:20前报到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3:00准时开始考试。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报名地点:国家民委3号楼二层3号会议室。从民委南门进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乘坐地铁四号线到西单站下车,从F2出口向西步行500米(民族文化宫西侧胡同内)。

(三)报到。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KN95/N95口罩。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行1:2差别考察,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每个岗位前两名人选为体检考察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及格分数线80分。

(三)体检。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将得到电话通知。体检及费用由国家民委统一安排和承担。

(四)调查: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当面谈话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回避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配偶者、近亲属、三代以内近亲属、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直接受同一领导领导或者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机关担任职务,也不得在有领导职务的机关担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如有上述情况,应主动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上述情况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公务员法》和相关规定,报考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违反纪律,情节轻微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考试成绩或者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限制报考;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限制报考;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各位应聘人员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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