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资格条件起止时间计算方式解读

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报考政策及相关事项,莆田市人事主管部门编写了《莆田市2022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本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本次莆田市事业单位…

2.参与市、县(市、区)组织实施的基层服务项目;

3.享受政策待遇,招(聘)为基层服务项目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校毕业生,或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专科以上职务”考试的退役大学生。

13.资格条件起止时间的计算方法

岗位招录条件所要求的政治状况、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服役年限、现役、在读、退伍等时间期限,如未公布,均与报名月份一致;如需计算年限的,起算时间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如报到时间、合同约定时间等,时间期限与报名月份一致,按整年整月累计计算,如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均按1年计算。以下情形的时限计算方法为:

1.2022年全日制非定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含按照教部函〔2020〕9号规定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和2022年非定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获得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

2022年全日制非定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录取条件或者以国家认可的其他方式录取,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入学时档案转入当前学校,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022年非定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录取条件或者以国家认可的其他方式录取,经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入学时档案转入当前学校,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基层服务计划拟聘人员基层工作经历的期限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确定。

3.对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月份前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出具的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第三章 招聘规则

1. 注册

8月4日8时至8月8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8905/)报名、提交信息、上传照片、确认报名。

每位应聘者成功报考一个职位后,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报名系统将于8月8日17:00关闭,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报名后需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二、网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简称“初审”)主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管委会为组织人事部门,下同)负责。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可直接与招聘岗位表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一)初审结果核查时间

应聘人员确认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主要情形

1.应聘人员不符合该职位招聘条件,如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

2.申请人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完整,审核人员无法判断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回避情况等,需要退回补充信息后再进行审核;

3、申请人上传的照片若不合格,需按照规定格式重新上传。

注: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或认为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可在报名时在报名界面的“备注栏”填写其所学专业主修课程名称,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三)申诉审查

申请人可以对“不符合专业要求”提出申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

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6日8时至2022年8月10日17时。

若申诉审核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该职位,但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8月8日17:00)前申请其他职位。

(四)申请“申诉”注意事项

上诉审查一般只针对涉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纠纷;

如因个人信息不完整导致初审不通过,可在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申请审核状态”进行申诉,此时初审仍由招聘单位进行。

申诉理由要尽量简洁明了,没必要粘贴大段大段的政策文件原文或者专业目录。

3. 开仓比例

(一)不符合审核比例的处理措施

报考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1:3的,原则上不举行考试或按同等比例减少报考人数。

对于已取消的职位,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其他职位,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较多,但总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应按比例减少报名人数。

不进行审查或减少招聘名额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

(二)不限制招收比例的岗位

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岗位不设比例限制,只要有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即可进行考试。

四、笔试

1. 主题设置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临床”、“护理”、“医学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将参加“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人文知识、福建省情等。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临床”考试,内容包括临床医学、精神病学、麻醉学、病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急诊医学、妇产科学、针灸推拿等专业知识。

应征C类职位的申请人须参加“护理”科目的笔试,内容包括护理(科学)、助产等专业知识。

对于报考D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请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请仔细核对。

(四)笔试须知

1、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考试前如丢失身份证,可持公安部门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持有与报名时填写的合法证件不符的其他证件,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2. 请使用2B铅笔填写答题纸,考生需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笔、签字笔。

3. 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相关设备到您的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5、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场。

6.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程序处理。

7.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及交通路线。

(五)笔试加分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转发通知》(民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就业政策的通知》(民人发[2009]221号)、《关于对农村一女或二女户女儿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随迁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文件关于笔试加分要求的考生,可报考(具体见招聘通知附件2)。

凡属农村独生子女或二生子女户籍、希望获得加分的莆田市考生,请于8月29日8时至9月2日17时登陆莆田市卫健委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报送乡镇(街道)、县级卫健局联合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级卫健局接收,报市卫健委汇总、公示,最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分。加分名单以市卫健委上报的名单为准,我局不再公示。

其他拟加分考生请于8月29日8:00至9月2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优惠。

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可累计,但最高累计分值不超过10分。已通过政策性福利录用(聘任)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特殊岗位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莆田市户籍且独生女或双生女的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市卫健委网站公布,其他加分考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被取消录用资格,敬请留意。

(六)成绩查询

2022年9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7. 笔试及格分数

市属单位管理技术岗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及格分数线(加分后,下同)为60分。县级(管委会)单位管理技术岗位《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及格分数线为55分。市属单位医学专业知识笔试及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湄洲岛、南日岛岗位及格分数线为50分,任职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县级(管委会)单位医学专业知识笔试及格分数线为50分,任职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年限3年。岗位要求中设置其他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5. 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人员将从笔试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按照岗位空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若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应聘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莆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也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

岗位需求表显示进行专业面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或通知。

3.面试前资格审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简称“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下同)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通过网络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及照片,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22年全日制非定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明的,须作出书面承诺,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则放弃就业资格。

2.特殊岗位报名者,还需提供服役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大学生退伍人员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

3.已在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在考察时提供同意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证明的时限。

4.任职期满的现任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市属事业单位为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执业资格纠纷审理

在严格审查的前提下,除非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资料、以欺骗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者招考人员存在失职行为,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在面试后不再以“专业资格不合格”作为申请补聘该岗位的理由。

(五)面试成绩切线

面试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当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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