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凯里市招聘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公布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

1.考试办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以笔试与面试(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计划招聘人数与录取人数及薪酬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计划招聘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2.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27日上午,考试地点为凯里市。

2. 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场。

凡须参加笔试而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供考生查阅,请考生密切关注。

5.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专业考试)前应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现场审查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含替代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按计划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排名倒数相同的应聘人员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专业试)人选。仅有面试(专业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专业试)人选。

报名时,计划招聘人数与合格人数比例为1:3及以上。但因缺勤、违纪、弃权等原因导致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不含1:3)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进入面试(专业考试)。

2.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按所报岗位要求提供,下同);2024届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位证,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证原件。具有国外或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或《港澳台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岗位专业要求以全国通行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和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列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背景相同。

4、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上打印的《凯里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5.应聘以下职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仍在“四大项目”任职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日期须在2024年7月10日前),但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计划”的,须在2024年7月7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

(2)定向招收在定点乡镇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7日)且仍在工作岗位的乡镇服务人员,还须提供与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均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四项工程人员”和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生”,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服务区管理部门出具的派遣文件及证明)。

(3)对户籍(或学籍)有限制的职位,如申请人户口簿能够反映申请单位要求的户籍(或学籍),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为申请单位要求的学籍但现不在该地户籍,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因升学等原因户籍迁出申请单位所在县(市)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对报考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的经历。军队团级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军人服役经历、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实习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中央和地方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项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级及以上单位暂不要求提供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部门的意见)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同意书》签署时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之前,《报考同意书》模板见附件3);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同意书》签署时间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之前)。

7.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书及文件(如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过专业资格考试(考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者可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须加盖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网打印的成绩单无需加盖公章)。同时,应聘人员须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申请要求的资格证书及文件原件。2024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递交。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由资格审查负责部门和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置换期内按照该岗位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置换。资格审查置换人员接到置换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是否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置换资格。资格审查置换在资格审查置换期内进行,资格审查置换期结束后不再进行置换。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审核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填写错误联系电话、关机、更换电话等原因未能参加资格审核(含补充资格审核,下同),导致联系不上,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完成后,预计进入面试(专业考试)应聘人员名单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反纪律、违反规定,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 面试(专业考试)及综合评分

1. 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印制或领取时间请留意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拟聘岗位的能力。面试(专业测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不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面试考生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 综合得分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和面试(专业考试)成绩按百分比制折算。即: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考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笔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面试(专业笔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阶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平均确定应聘人员,如不符合招聘条件、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拟聘用公告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录用,则该空缺岗位不予录用。

7. 体格检查

1. 体检医师的确定

笔试、面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人选综合成绩排名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者纳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纳入体检)。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纳报名费的成功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因缺席笔试、面试、违纪、退学等原因导致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直接进入面试(专业考)的考生,面试(专业考)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 体格检查

本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05]1号)、《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改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录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招录体检专项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令第141号)执行。 (二)根据国家公务员招考管理办法(国办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

体检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体检时间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笔试、面试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

8. 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条例》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由各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品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回避的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务员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不予确定为录用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应聘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以事实为依据撰写调查材料。存在《公务员录用条例》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规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用情形的,以及本招聘方案中“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审查结论不予确定为合格,取消应聘人员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选拔人选自收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未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近三年(实习、试用期除外)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胜任(基本合格)、不胜任(不合格)、待定的;选拔人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提供该招聘岗位所需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证明、资格证书等)的,考察不合格,取消选拔人选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审查及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存在影响录用工作的严重问题的,按规定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经核实结论后,方可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应填写《贵州省市州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录用意见、考核材料等相关材料,报送贵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已订立劳动(聘用)合同的,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对聘用(新聘用)到凯里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解除劳动关系。

今年已在我省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可自主选择,但须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并报送具体单位前选择,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报送具体单位后,不再单独报送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用单位报到,7日内拒绝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10.纪律监察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考单位负责人和招考工作人员在履行出题、阅卷、监考、面试、体检以及办理其他录用事宜等岗位职责时,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应当回避或者可能影响招考公正性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属违法,一经发现,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试卷,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热线:-8225253、0855-8223107

监管电话:-8222559

附件1:凯里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凯里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说明).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4:豁免注册费申请书.doc

凯里市人民政府-凯里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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