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24年考试录用各级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为2024年报考全省法院系统各类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与计划招收人数比例原则上为3:1(司法警察岗位为5:1),按笔试合格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行政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各科成绩相同时,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考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一)报考省法院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候选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6日(星期六)8:30—11:30;
(二)报考省法院系统审判辅助员岗位人选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6日(星期六)13:00至16:30;
(3)报考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务人选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7日(周日)8:30-10:30,通过司法警察职务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离开长春市,并于当天下午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报考省法院系统综合司法写作岗位候选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7日上午10:30至11:30;
(五)报考全省法院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党建、新闻宣传、财务管理、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岗位拟任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7日(周日)13:00至16:30。
2.资格审查地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二楼(长春经济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3.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2024年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岗位条件一览表》和《报考指南》中报考职位的资格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报考职位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由授权代理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提供应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人员应当场通过电话与应聘人员核实。具体审查内容如下(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笔试准考证
(3)登记表;
(4)应聘人员填写《承诺书》: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网络验证报告》;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就读院校公章的《教育部学籍网络验证报告》和《2024年吉林省各级政府机关公务员考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
(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报考司法助理员、审判助理员职位的,须提供本科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的《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验证报告》;
(7)如岗位要求注明专业或类别,但因学校专业设置等原因无法确认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专业证明”,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情况说明,相关信息将在考核阶段进行核实;
(8)报考司法助理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该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司法部门印章的应聘人员成绩单);
(9)报考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职位的,须提供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
(10)岗位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兵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入伍地军队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入伍地点、入伍时间、退伍时间)和退伍证(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参加高考并考入省外高校完成现役、取得原就读学校毕业证书的退役大学生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籍证明复印件;
(11)报考省级法院职位的,须提供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2)招聘公告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户籍证明、英语水平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应聘同意书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核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终止资格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期间,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携带陪同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场地。
咨询热线:-8855658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