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及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法律主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下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有两种:(一)原股东取得转让所得后,先按持股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再分配给各股东。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所得总额-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追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股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给股东的利润(下同)。(二)原股东取得转让所得后,按持股比例分配股权转让所得、债权、债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的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收取公司债权的收入-原股东的债务支出-原股东对公司投资成本。以上就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算的解答,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然后介绍了应纳税所得额明显过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断方法和核定方法,最后介绍了应纳税所得额的两个计算公式,得到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就可以计算个人所得税了。

法律客观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除外。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经营期不超过12个月或者4个季度内累计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审计资助销售额和纳税调整销售额。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以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尔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行为,不计入应税行为的年度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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