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消防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员工作实施办法》(应急部发〔2019〕382号)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招收青年学员工作规定》,现就2021年江西地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员面试等考核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中国消防学院2021年将在江西招收青年学员19名(男生18名,女生1名),具体包括:
(一)消防救援方向学生15人(男生14人,女生1人),其中:消防指挥专业2人,消防工程专业7人(男生6人,女生1人),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人,消防政工专业2人,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3人。
(二)森林火灾扑救方向4名学生(均为男生),其中消防指挥专业1人,消防政工专业1人,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2人。
除消防政工专业招收文科生外,其他专业均招收理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少年学员,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不超过22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5、参加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能考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结论全部合格;
6.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江西省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本科提前批次安排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录取)。
(二)中国消防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设非英语语种,英语水平不熟练的考生请谨慎填写报名表。
三、入学优惠及毕业安排
(一)入学待遇。入学后,经复试、复查合格的考生,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手续,免收学费、住宿费、餐费,发放统一的消防救援队制服、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按月按标准发放补助,并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相应优惠待遇。
(二)毕业分配。毕业生经中央公务员部门和应急管理部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原则上按属地分配,招收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干部。
四、申请流程
(一)报名方式。考生应于2021年6月24日前通过中国消防学院招生网()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二)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成绩单、近期2张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于2021年6月25日7:30到联勤保障部队第908医院(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28号,原第94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须全程空腹(6月24日20:00后禁食)、佩戴防护口罩。体检前应严格落实个人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外出和长途旅行,避免参加聚会。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级别地区,做好每日体温监测和感通码申报工作。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和良好睡眠,不参加剧烈运动。 高考结束后离开江西省行政区域,或体检前体温高于37.2℃,或出现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或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有过接触的考生,须凭体检当日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地防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军队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要求具备其他专业资格,共涉及7个方面:①外科。包括身高、体重、体貌特征等项目;②内科。包括血压、心脏、肺、腹部、神经系统、精神疾病、口吃等项目;③耳鼻咽喉科。包括耳、鼻、咽喉、听觉嗅觉等项目;④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球等项目;⑤口腔科。包括口腔、颞下颌关节功能等项目;⑥妇科。妇科相关项目检查;⑦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血液免疫、尿液等)、胸部X光检查、心电图、B超检查等项目。
(三)心理测试、面试。2021年6月25日13:50在汇景国际酒店五楼静盛厅(南昌市西湖区红池路2号,省消防救援总队旁)报到。心理测试、面试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其中,6月25日14:00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统一采用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考心理测试系统,只允许测试一次,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6月25日15:00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应聘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通过目测、指挥调适、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
(四)政治考核。2021年6月26日至6月28日,考生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员政治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打印张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双面蓝底,填写正面基本信息栏并签字确认,交送户籍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将对考生所在学校、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进行实地考察。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学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条件规定》执行,学校、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五)填写申请表。2021年6月29日9:00至2021年7月2日17:00,在线填写提前批次本科生申请表(非军人单招表)。相关代码及信息如下:
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代号:0008。
2、“消防政工专业(消防救援)”招生代号为0B,仅招收文科男生,江西省招生计划为2名。
3.“消防政工专业(森林防火)”代码0C,仅限文科男生申请,招生计划为江西省1个。
4、“消防指挥专业(消防救援)”招生代号为01,限男生理科生报名,江西省招生计划2名。
5、“消防指挥专业(森林火灾扑救)”招生代号为02,限男生理科生报考,江西招生计划1个。
6、“消防工程(消防救援)”专业代号为04,限男生理科生报名,江西省招生计划6人。
7、“消防工程(消防救援)”专业代号为05,限女生理科专业报考,江西招生计划1个。
8、“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消防救援)”专业代号06,限男生理科生报考,江西招生计划1个。
9、“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消防救援)”招生代号为09,限男生理科生报名,江西省招生计划为3个。
10、“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森林火灾扑救)”招生代号为0A,限男生理科生报名,江西省招生计划2名。
五、录取规定
(一)对经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等环节合格,立项成绩达到江西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中国消防学院转档条件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录取,按立项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差异。对专业偏好不能满足的考生,如同意调整专业、培养方向,予以调整录取;如不同意调整专业、培养方向,则不予录取。
(2)中国消防学院在招生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的填报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文科类考生依次比拼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科类考生依次比拼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转档时,承认江西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将以加分后的备案分数为依据招生,在备案、选择专业、培养方向时均适用加分。
(四)中国消防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络招生,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送,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中国消防学院应按有关规定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组织完成档案审查、政审和体检。审查、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6. 注意事项
(一)体检、心理测试、面试全程封闭管理,家长及非学校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严格实行考生报名、冒名顶替制度,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招生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
(3)考生对政审结论有异议的,须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将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经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和体检医院一致认定需要复检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方法能影响体检的项目不予复检,以考生初次体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考生请密切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网站和江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工作最新动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七、咨询渠道和方式
1.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联系人:尤小姐、李小姐;电话:,,,,
(二)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
联系人:程助理;电话:-(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指定电子邮件:
3.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中国消防学院招生网站: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江西消防网: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预登记入口:
江西消防
微信公众号: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微信公众号:
附件:1.中国消防学院招收青年学员政审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青少年学员招生简章
江西省消防员招考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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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青少年学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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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1年青少年学员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招收消防员办法(试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符合生源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级中学毕业生),注重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英文名称:China Fire and,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南沿路4号。
第四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按照中央跨军种改革部署,于2018年9月30日划转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年12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承担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人才培养、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任务。现有消防指挥、消防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应急救援指挥与技术、消防政工等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000人。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政委担任组长,院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教务、纪检监察、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中国消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招生规定和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
(2)按照教育部、应急管理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各省(区、市)、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报送学院;
(三)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四)组织开展招聘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学院招生工作有关问题;
(六)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补考;
(七)履行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协助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其他招生相关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
第七条 中国消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院日常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应当根据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才需求情况,按照定向原则,编制各省(区、市)招生计划。鉴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所承担任务的特殊性,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女生学员数量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
第九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申请资格
第十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少年学员,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自愿加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
(三)组织纪律性强,品行良好;
(四)年龄不超过22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
(五)参加原籍地省级消防员招考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考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并经审查合格。
第十一条 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必须有明确的籍贯。
第十二条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学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并要求学生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学校录取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规定》;心理测试、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招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与中国民航飞行大学联合推进“消防指挥+飞行技术”和“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本科专业培养,开设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两个专业方向均采用“1.5+2+0.5”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生第一至第三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第四至第七学期在中国民航飞行大学学习,第八学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学习。
第十四条 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方向)、航空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方向)专业只招收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0个省区招生。
第十五条 报考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专业考生,须符合《民航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管理规则》中一级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的医学标准要求;报考航空器控制与信息工程(直升机维修与工程)专业考生不得有色盲。
第十六条 中国消防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开设非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应谨慎填写报名表。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中国消防学院招生按本科提前批次安排,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转入其他高校。
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采用顺序录取的省(区、市),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采用并行录取的省(区、市),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经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面试等环节考核合格,立项成绩达到原籍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分数线),且符合中国消防学院转档条件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录取,按立项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差异。对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如同意调整专业、培养方向,予以调整录取;如不同意调整专业、培养方向,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中国消防学院在招生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报名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转档时,认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含)。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将以加分后的成绩录取学生。加分在立档、选择专业、培养方向时适用。
第二十二条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及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达到该校当年选修科目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名高中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顺序比较。消防政工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比较顺序,其他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比较顺序。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1:1招生计划范围内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国消防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以快递方式寄送,被录取人员名单在学院指定网站公布。
第七章 审查与复审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中国消防学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完成学生档案审查、政治复试和体检。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生待遇与毕业分配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后,经复试、复查合格的考生,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手续,享受学生待遇,按标准领取津贴、伙食补贴以及消防救援队制式制服、床上用品等生活用品。
26 The China Fire and shall issue a to who meet the of their the ; and issue a 's to who meet the on . of Fire ( and ) and and ( and ) who meet the of the joint 's and meet the of the China Fire and shall be a 's by the China Fire and , and the joint unit shall be on the .
27 who pass the by the civil and the of shall, in , be as of the fire team to the of . Among them, of Fire ( and ) and and ( and ) shall be to the two of the Fire of the of to their place of . from , Inner , , Jilin, and shall be as of the ; from , , , , and shall be as of the .
第IX章补充规定
第28条可以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招生网站和咨询热线找到其他相关事项。
第29条中国消防和救援学院在其入学工作中实施了“阳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