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营口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1. 招募人数

2024年营口市计划招聘2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支援教育、农业、医疗和乡村振兴。具体计划、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营口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详情见《辽宁人事考试网-2024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聘公告》)。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收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廉洁;

(3)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还须具备相应学位;

(4)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已参加“三支一帮”服务的高校学生不能再次报名参加“三支一帮”招生选拔。

四、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6日9:00-6月28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

应聘人员登录网站后,应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核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聘选拔。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关资格。以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方式获取招聘选拔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考生于6月28日17:00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表。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6月28日17:00前根据初审意见修改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确认书》。逾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注: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书》操作,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

5.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审核所辖区域内的招聘岗位。

(二)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3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内容:《行政专业能力测试》及《论证》,各一篇,满分100分。

3、准考证打印:考生于7月8日9:00至7月13日9:00期间,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2024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5、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及时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6.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并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不同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同时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招录岗位资格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选拔全过程,对不符合招录岗位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招录资格。

复查时需携带:

1、《2024年度辽宁省“三支一助”计划应聘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档案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5.2022年或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籍地证明(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机构出具,或其他能证明原籍地的材料);

6.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颁发的学历证明、学位证。

2022、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为毕业后从未就业、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不再就业,提供失业证明。有单位缴纳记录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营口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及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关注。

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与上一轮面试人选相同的应聘人员将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如因应聘人员自愿退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因舞弊等原因取消面试资格等出现空缺的,将予以补录。已公布面试人选,未及时公布补录面试人选的,不再另行公布。

面试总成绩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次相同,则按作文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六)体格检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体检由市“三帮一扶”办公室组织,在我市有公务员考试体检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将按照《关于修改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调查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或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调查了解应聘人员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八)补充招聘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营口市“三帮一扶”办公室将在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补,如仍有空缺,可根据专业相近的原则调整其他岗位人员,补充人选报省“三帮一扶”办公室备案。

(九)候选人的公示和确定

营口市“三帮一扶”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应聘人员确认放弃招聘资格的,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三帮一扶”办公室。

五、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相关福利

“三托一助”人员在服务期间,主要在乡镇、村镇从事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社会保障等基层服务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三托一助”人员到基层服务单位担任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院辅导员等职务,并按照国家、省及服务地有关规定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福利待遇。鼓励参与基层重大工程和重点任务建设,支持选派到相应上级单位进行跟踪学习或培训,培训时间共计不超过1个月。鼓励“三托一助”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 任职1年后,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服务期届满相关政策

1.已完成服务期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本省各级国家机关(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报考定向招聘计划中的相应职位。

2.已完成服务期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帮”人员,可参加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岗位。

3.对已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的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学位的,初审总成绩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录取为研究生并参加“三扶一助”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已完成“三扶一助”学业并考核合格的职业院校(技校)毕业生,可申请免试进入省内成人高校学习。

4.已完成服务期且有创业意向的“三扶一帮”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技术指导、项目扶持、金融保险等政策。家庭农场(林场)及其创办的农民合作组织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已在工商登记的“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络经营者,可享受同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在工商登记的网络经营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灵活就业扶持政策。

5.已完成服务期的“三支一助”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及时实现就业的,享受其服务地区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针对性就业服务。

6.对已完成“三支一扶”服务并找到工作的人员,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如需人事代理,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7.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进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聘用的“三支一扶”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转移接续,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以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自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首次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处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优惠政策。

8.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医护保障人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凭其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协助其完成考试手续。

9.参加“三支一助”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职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可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继续深造等方面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政策。

10.“三支持一帮助”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6. 其他

(1)本考试不指定任何应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试培训班。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如您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权利。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支持热线:

营口市“三帮一扶”办公室:0417-2980126

各县(市)、区“三帮一扶”办公室:

鲅鱼圈:0417-6167511

大石桥:0417-6957175

盖州:0417-7696077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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