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贵州选调生考试报名人数及资格初审相关信息公布

2022年2月23日至2月26日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9时至2022年3月1日17时,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申请人须在资格初审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如信息有误需修改(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可修改),须亲自到选拔单位提出申请,经选拔单位和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考试部门予以修改。

如初审资格审核不合格,可在报名期间(2022年2月27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如2022年2月27日17:00至2022年3月1日17:00期间您的申请还未通过初审,则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如初审资格审核不合格,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资格初审时有不合格考生进入缴费阶段的,由考生本人和评选单位(或组织部门)在资格初审时提出申请,经省、市(地)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考试事务处进行变更申请。缴费阶段后,考生未能成功变更申请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如考生进入考试阶段,该考生成绩无效,并将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2月23日9:00至2022年3月2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备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备加分审核等环节使用。

已脱贫人员、返贫易返监控人员、城乡低保人员、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免交考试费。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考生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免交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真实,导致免交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网上缴费完成后,如报名人数与中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则减少或取消选拔计划。如岗位选拔计划减少,申请人所报考岗位不再调整;如岗位选拔计划取消,由申请人本人报考,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由考试部门改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所报考岗位取消,申请人自愿放弃考试,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考试部门退还报名费用。岗位变更及办理退款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7日17时。报名缴费完成后,中选人数减少及岗位取消情况将在网上公布。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可于2022年3月21日9:00至2022年3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加分

1.加分:报考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甲级或者乙级证书的,加分5分;取得丙级证书的,加分3分。

2.加分审核。加分审核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加分审核采取现场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登录“贵州党建云”或“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表》(附件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布,对公布结果无异议的,给予加分。

申请加分的申请人,除提供《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规定等级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笔试和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专业能力测试”(150分)及“考核”(150分)。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下午:《应用》

笔试地点为贵阳市,具体安排请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行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论文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3+加分。

笔试成绩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4月中下旬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省委组织部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贵州党建云”上公布。

未能完成笔试全部科目且未达到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的人员,将被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单位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资格审查人选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的比例(3:1以内,含3:1)确定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末位的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参照选拔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背景一致、免冠),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持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拔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选拔证明)。“基层服务工程”人员须持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工程证书》或基层服务工程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持退伍证明。

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招聘资格。空缺岗位将在资格审查期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对补充人选资格进行复审,经审查合格人选人数仍不符合选拔计划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选拔计划,减少、取消岗位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

申请人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按照资格审查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申请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或填写错误联系电话、关机、更换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并确认更换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选拔资格。

(五)面试及成绩计算

各市(州)委组织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对资格审查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报考本市(州)基层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的拟任人选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分数线未达到者,将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的资格。

总分是按百分比计算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进入体检阶段;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行政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较高的候选人进入体检阶段。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面试结束后开始体检。空缺岗位不再补录。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地)委组织部会同市(地)中级人民法院、市(地)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人数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拔人数相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取消选拔资格。

考察依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施)》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强调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规定的选拔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

7. 确定入选候选人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选拔人选。选拔人选名单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馈意见但不影响选拔的,确定为选拔人选。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选拔的严重问题的,取消其选拔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选拔,待核实结论后再研究是否可以选拔。

八、报名及招募

被确定为选拔人选后,选拔人选应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资料齐全的,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自2022年12月31日起,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取消选拔资格。

被确定为“基层服务工程”入选人员,须等服务期满后,按照管理权限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新录用选拔人选在乡镇(镇、街道)任职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在选拔单位任职2年内不得调动或者借调到其他单位;在选拔单位任职2年以上5年以下的,可以在乡镇(镇、街道)之间调动。

选拔新任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和调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入选人员经录用后,在村任职两年,属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鼓励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入村“两委”队伍。

(九)文件传输

省内外高校在入选学生档案封面上标注“入选学生”字样,通过规定途径转送有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下基层服务工程”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档案移交也按上述方式办理。

档案移交保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并妥善保管选调学生档案。

四、相关事项

(一)纪律监督。选拔任用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选拔任用人员及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公开招聘公务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预防措施。

(3)本次评选不指定任何考试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预备、培训班。

(四)拟录用人员具体事宜将在“贵州党建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各市(州)公务员录用相关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政策、考试相关咨询、监督电话详见《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及咨询电话》(附件4)

附件:1.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镇、街道)机关、基层法院、基层检察院任职岗位名单

2.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表

3.贵州省2022年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报表

4.贵州省2022年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及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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