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印发的文件(津人专[2007]4号),社会工作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助理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件,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等级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3)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4)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2)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助理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从事社会工作六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学历,从事社会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工作3年以上;
(四)获得社会工作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工作至少一年;
(5)获得社会工作博士学位;
(6)具有其他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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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情请参阅:2016年天津市社工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