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中级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科目及专业
初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中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和“专业实践”。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其中“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满分为80分,“专业实践”满分为120分。
初中级职称考试包括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两个专业,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为新设立专业,今年不进行考试。
考试大纲可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人事信息”栏目和“职称信息”栏目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培训机构。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技工学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高级技术院校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取得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者中级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高级工专业资格或者专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申请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该领域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2.具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者技工学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3.取得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大专以上技术院校高级技术培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4.取得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者中级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5.取得技师(中级)专业资格或者专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 了解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学位。
2.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注明的“全日制”或“脱产学习”)学习年限(含实习期)不计入本专业工作年限。经硕士研究生考试合格的在职人员,学习时间计入工作年限;经硕士研究生考试合格的非在职人员,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成人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及非全日制函授、自学等后续学历教育的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3.报考专业要求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者,可提交在校所学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设置表》(原毕业院校出具),经考区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同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106号)关于“就地就近报名考试”的规定,结合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最低工龄要求,报考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湖南省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工作单位有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3)如服务项目在湖南,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在湖南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
5、严禁自行报名、经培训等中介机构报名、通过临时公司报名,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两年内不再接受报名。
三、申请条件
(一)市州报名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单位、项目或户籍所在市州通道”,省中央在湘单位报名人员选择“省中央在湘单位市州通道”。于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登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前须充分了解、准确掌握报名条件,确认自己完全符合报名规定,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
(二)考试费用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湖南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资发〔2022〕31号)确定的标准收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三)考试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四、资格审查
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考生自考、所在单位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级市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省属和中央驻湘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由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改革办公室组织。网上报名成功后,须通过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市州可对接相关学历、社保、户籍等管理平台进行核查。
申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事后责任追究制,应聘人员须承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所提供或上传的所有材料将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长期保存。如发现其当时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除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还将取消其已取得的相应资格,并取消其后续取得的资格或基于资格取得的其他权益,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印发的《审查登记表》(含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改革办公室应在表格相应栏目签字盖章,不再增加签字盖章手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3。
1. 考生自查
报考前,考生需全面准确了解考试条件和要求,即学历、经验、专业等,确认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方可报名(如不确定,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生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报名后,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在“考生签名”栏签名,承诺真实性。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
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要对考生《考试登记表》信息逐一核实,并与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核对,确保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应在《考试登记表》上签字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予报名参加考试,也不准参加资格审查。同时,对本单位初审合格的考生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职称考试考生名单》(见附件4),并签字盖章。
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应聘人员档案或者其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严格核查,加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网上查询和核查,严防弄虚作假,并留存初审结果以供复审。
3.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完成后,各资格审查单位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须于10月28日前完成。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包括已缴费人员被举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
2.各单位在资格审查前要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报名情况异常(如本地区或某单位报名人数异常增加、新设立或不具备资格的单位报名人数异常等)的,要组织调查,防止不法中介扰乱考试秩序。资格审查时,要对报考人员姓名、单位、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查时发现外地报考人员的,要告知其到单位报名地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改革办公室在《考试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栏内签字盖章;不符合条件的,要当场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准参加考试。
5. 考试时间
2022年11月19日,9:00-11:00《专业知识》;11:00-12:00《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以上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14:30-17:00《专业实践》。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周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一)考生各科目总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即为考试合格。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发文。
(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符合条件的市、州政府应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符合条件的市、州政府应聘人员《考试登记表》汇总后送省自然资源厅,在“省资格审查部门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考试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改革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省属和中央驻湘单位应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通过全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可在“智慧人资社保”微信公众号上查阅、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七、考试组织
此次考试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考点设在长沙市内各大专院校。
8. 相关责任
(一)落实考生责任。强化信用约束。考生报考前须了解相关政策,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承诺完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
1、凡提交虚假材料参加考试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罚,“其当次考试成绩全部作废,违纪违法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用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违纪违法行为将记入公民个人信用档案,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2.申请人相关行为涉嫌伪造证件、印章、身份证,欺骗,隐瞒新冠肺炎症状、接触史、旅行史等,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作人员问责。考生所在单位和参加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考生相关信息的审核审批。单位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或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采用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协助弄虚作假等)帮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被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和下一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对主要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追究非法培训机构责任。地方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政法机关、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加大对作弊行为特别是团伙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依法追究组织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参考目录
2.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
4.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资格考试考生名单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 年 9 月 27 日
附件1:国土空间规划参考目录.docx
附件2: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职称考试报名表.docx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提交要求.docx
附件4:2022年自然资源工程初级、中级专业资格考试考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