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批选拔
1. 注册程序
(一)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0月18日16:00)。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查看岗位计划、提交报名信息、选择岗位、点击“报名确认”,等待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0月18日18: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可在10月18日16:00前进行更改。逾期不予更改。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4年度选拔招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签字确认后,报送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笔试时交至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推荐,或经组织推荐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时方可进行考试,被取消职位的申请人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 审查
(一)笔试。10月29日,笔试地点设在学校或所在城市。考生须于10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一致)、笔试准考证和《推荐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将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情况确定。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核人选,竞争比例达不到1:5的,对笔试合格者全部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面试将于11月中旬在济南或高校进行。面试旨在客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品德、思想品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60分及格。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拔方案结束时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客观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第二批选拔
1. 注册程序
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定向选拔岗位或一个常规选拔岗位,岗位安排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1)有针对性的选拔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报名网”),选择“选调生招聘”中的“定向选调岗位报名入口”进行登录报名。提交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点击“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山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
②上传审核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须处理成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报名资格进入待审核状态。资格审核前若多次提交应聘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常需要1-2个工作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经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更改,逾期则不得更改。
④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确认后方可报名成功;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若报名人数与评选计划比例未达到3:1,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评选计划。对有特殊资格或要求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减少至2:1。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评选计划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常规选择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在“选调生招聘”中选择“常规选调岗位报名入口”进行登录报名。提交报名信息、选择岗位后,系统生成《推荐报名表》,点击“信息确认”等待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常需要1-2个工作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经审核或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前可以更改,但截止时间后不可更改。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最后一次提交的将自动取代前一次提交的信息。
③报名确认。通过初次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后,报名方为成功;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配比未达到3:1的,遴选计划相应缩减和调整。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计划,研究生计划转为本科岗位计划,遴选计划其他条件不变。本科岗位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计划相应缩减。遴选计划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遴选计划缩减和调整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 审查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持与报名时姓名、证件号码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论文写作,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及格分数线将根据选拔方案和笔试情况确定。考生须参加全部考试且成绩有效,笔试成绩方为有效。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定期进行选拔资格审查和报名。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1:3的选拔计划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推荐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同时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组织考生填写申请表,报送所在县(市、区)。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体检考察人选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拔方案中最后一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笔试客观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选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点同场次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其他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