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为报名。
(2)正式报名前,建议考生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问答”栏目,了解考试相关政策要求。
(三)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须确认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学历(就读或毕业学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前,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经审核,所有信息不可更改。
(四)考生须对其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形,导致无法参加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考试,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00至1月15日17:00
(二)网上评审时间:1月13日8:00至1月17日17:00
3.网上支付截止时间:1月18日24:00
(四)全国统一考试将于3月11日举行,各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第一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第二科目为育儿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科目一: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由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组成。初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品德与法制、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15个科目。
4.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学科教师资格,应当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项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审核。
7、已参加小学单独代码公共科目笔试(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小学类音乐、体育、美术科目;已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单独代码公共科目笔试(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音乐、体育、美术科目。如考生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及格分数,且在有效期内,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及格分数; 若考生已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及格分数,则不可代替科目201、202、301、302的及格分数。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科目“心理健康教育”类别中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通用科目”科目,文化类科目中的“日语”、“俄语”科目,“科目三”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该类别中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面试。
三、申请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检查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
(3)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及一年级学生指大三、大四学生)、研究生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师范生免试认证改革的通知》(师函〔2022〕1号)规定条件的参与免试认证改革的教育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相关高校相关师范专业学生(参与免试认证改革的专业名单请咨询所在学校教务处)外,其他师范教育专业学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均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证改革条件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以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登记要求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以自愿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取得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当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可以在我省居住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和持有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及需提交的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师范学校就读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我省相应师范学校政策执行。
(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教师资格被撤销的,自被撤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对在教师资格考试中作弊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申请流程
考生在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首页点击“报名流程”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笔试→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善网上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第二步是报名。(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需(重新)注册,获取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码)。报名需要验证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需先收到短信验证。注册的手机是考生考前联系的唯一方式,请确保考生考前手机号码畅通、可联系。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报名开放日期为:2023年1月9日。报名时,考生需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
第三步,考生完成报名后,应按流程认真阅读、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并签字确认,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步:阅读申请须知。考生必须仔细阅读申请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可申请。
第五步: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核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考生应仔细检查所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第六步: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1)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候选人的头部和上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头带和墨镜。
(2)照片格式及尺寸: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及考试证明使用,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第七步:填表。考生填表前须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及相关规定。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办地、居住证号码(必须如实填写,居住证号码即为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是否在校学生、是否师范专业、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号码,并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学生证(在校学生)所在地或居住证申办地选择考区。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如考区需要在市、州政府附近的高校和县市设立考点,考区将随机安排辖区内所有考点,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注意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
重要提醒:考生提交审核前,需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科目是否齐全(如在选科时少选或漏选科目,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添加其他科目或修改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可更改。考生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步:审核。笔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等待地市教育考试院在48小时内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在审核期限内修改个人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期满未提交修改信息者,将不予审核。审核不合格且原因不明的,可向所选考区所在地地市教育考试院咨询。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缴费确认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报名是否成功。未通过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在线缴纳考试费用。已通过审核但未在截止时间前在线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报名信息将自动取消。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5.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一)考生可于3月6日至3月11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打印有困难,可向考区所在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自4月14日起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报考地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公告请考生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
6. 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标准的通知》(湘发改发改字[2017]531号)规定,笔试报名费用为每人每科70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后,不予退费。
七、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8.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笔试前需重新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会影响考生已取得的成绩。
(ii) 如考生忘记网上报名密码,可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用户,报名系统会以短信方式将新密码发送至考生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勿更改手机号码。
(三)目前,各地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已优化调整,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将结合疫情实际和防疫政策对考生考前自身防疫作出具体要求。请考生在考前两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或地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要求。
(四)教育部确定笔试及格分数线。单次笔试及格分数线有效期为两年。通过全部笔试并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不设书面合格证书。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报考者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的必备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不指定教材,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下载《考试标准》《考试大纲》等相关资料。
(六)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县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及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