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饰网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正案》昨日经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此次修正案增加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提交材料的规定,并明确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前置条件,解决了目前部分重大工程项目无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问题。
此次修改是针对专项问题的紧急修改,目的在于迅速解决我市当前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相关新增条款明确了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或备案以及申请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验收所需材料,不要求将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书作为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另外,在实际操作中,按照我市消防部门审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标准不会降低。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此次修改有利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建设工程按时有序竣工验收,也更加契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将此前不在监管范围内的历史违法建筑整治项目重新纳入消防监管范围,督促历史违法建筑相关安全负责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从而更好地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以上就是深圳装饰网了解到的关于深圳历史违法建筑处理的相关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