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规定,四川省依法批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审查合格的教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认证记录。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是进入教师职业的必备条件,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没有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七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共分七种: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高校教师资格。据悉,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同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以互换。
每年只能申请一张教师资格证
《意见》规定,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证的人员,应当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审核工作由省级教育考试院负责。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证申请。具体事项由各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统一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专题网站、办公平台向社会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
每五年定期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
教师资格考试2018年举行一次,11月笔试、次年1月面试。从2019年开始,每年举行两次。第一次考试:3月笔试、5月面试;第二次考试:11月笔试、次年1月面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同时,我省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制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未通过定期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注册程序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个人申请,由受聘学校统一办理,并按人员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期满前60日内申请下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次聘任教师的,应当自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