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及笔试时间公布,快来查看报考条件

市公务员局今天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4日0:00至10日12:00通过“上海市2024…

1.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工会、青联、妇联专职干部中报考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年龄须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之间出生);报考共青团系统职位的,年龄须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之间出生)。

(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八)具备国家和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的经历。军队团级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已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属基层单位)参加实习的经历或者在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县)直属机关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招考中基层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界定的意见》规定执行。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

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有效期未满),积分达到标准分120分以上。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仅限于具有本地户籍、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有效期未满)、分数线达到120分及以上的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仍在五年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报考。通过定向招考的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报考基层服务项目、公安机关特警、劳动、青年和妇女组织专职干部以及监狱、戒毒所医疗卫生警务人员等岗位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经市公务员部门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历和年龄。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含试用期)未满二年之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或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有配偶者、直系血亲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者、近亲属关系者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向招考机构申报。

二、考试报名方式

各招考机构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报考条件等详情,请参见《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招考指南》(以下简称《招考指南》)。《招考指南》通过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招考专题网站()向社会发布。应聘人员如需查阅《招考指南》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报考条件、注意事项等信息,可直接与招考机构联系。招考机构咨询电话详情,请参见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招考专题网站《2024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各招考机构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了《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试问答》等,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考试安排等进行了详尽介绍,报考人员可登陆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查询。

考试报名将于2023年11月4日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2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用网站。

应聘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公告及招聘简章要求,在“招聘对象”中选择“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或“不限”,同时在“专业类别”中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建”、“卫生健康”或“公安、司法机关基层民警”类别之一。

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市外办非通用语言岗位、公安机关特警岗位、劳动、青年和妇女组织专职干部、监狱、戒毒所医疗卫生警务岗位应聘人员,应先报名后考试。考试报名与岗位报名相同。报名后,相关招聘机构对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时至2023年11月10日14时。

考试招聘工作采取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一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为105至210像素,宽度为75至150像素,大小不超过200KB)。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公务员录用违法违纪处理办法》,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其报考资格无效,不再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0时至2023年11月11日12时。已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6日10时至2023年12月9日18时在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低保家庭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用,提交相关资料,经上海市职业资格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免交手续。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论文写作

13:30-15:30 行政专业能力测试

16:15-17:15 专业科目笔试

其中,行政专业能力考试为客观题,论文写作为主观题,二者满分均为100分。具体内容请参见《2024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共及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上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两类考卷,A类考卷针对的是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岗位的考生,B类考卷针对的是报考“不限”岗位的考生。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题,时间限制为60分钟,满分为50分。报考特警岗位的人员,须参加特警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

“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市建设”、“健康医疗”专业不设专业科目笔试,应聘人员需符合所报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要求、工作经历及资格证明。“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市建设”、“健康医疗”专业,招聘机构将在面试阶段结合岗位要求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三支一帮”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招聘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专业类别”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金融”“城建”或“卫生健康”等。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考试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 确定笔试及格分数

笔试结束后,市公务员部门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招考人数3倍的比例,分类确定录用分数线,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录用分数线及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上公布。

基层服务项目和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人员的合格分数线另行设置,合格分数线按类别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比例从高到低排序。

对于市外办非通用语种岗位、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监狱、戒毒所医疗卫生警务岗位等专业要求强的岗位,单独设置及格分数线。可按招考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另行确定及格分数线。其中,报考公安机关特警岗位的考生须达到特警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及格分数线。

劳工、青年、妇女组织专职干部单独设置及格分数线,可按招聘计划总数5倍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最低及格分数线由分系统确定。

5. 工作申请

笔试通过者,于2024年1月22日9时至2024年1月26日18时参加本市组织的第一轮网上求职报名,并接受招聘经办机构的资格审查。

市公务员部门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收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将组织专业类别笔试合格人员公开调整岗位,补充面试人选,调整岗位由市公务员部门向社会公布。

调整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9时至2024年2月1日18时,各招聘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经公开调整,某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收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1的,由市公务员部门按照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进行统一调整。

调整工作完成后,市公务员部门将于2月7日在专题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对报考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专职干部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于2月底前完成。

6.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考机构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可于2024年2月9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经确认后,招考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报名信息、所在单位同意证明及相关招聘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三帮一扶”人员、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担任专职辅导员满4年并考核优秀的人员,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认定证书。如相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招聘机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过程中如涉及专业能力测试的,由招聘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测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3月4日。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体检及调查

招考机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劳工、青年和妇女组织专职干部岗位人选按体检计划人数的两倍比例确定。体检后,以投票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对个别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招考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招聘人数。考生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同一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本面试题库面试的全体考生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最低及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一般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60%,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占综合成绩的10%。劳动、青年和妇女机关专职干部岗位综合成绩构成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资格考核成绩10%。对于市外办非通用语言岗位、监狱、戒毒所医疗卫生警务岗位等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计入4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考核成绩均折算成百分比。

体检考察由招考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有特殊身体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专项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招考机构要采取现场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应聘人员面谈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有无应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匹配程度等。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

根据岗位需要,有的招考机构可能对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选拔招聘人选的重要参考。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招考人选。

8. 宣传

拟录用人选由招考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因素确定,并在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机构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选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招募办法

在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网公示后无异议的,及时履行公务员录用审批程序;公示期间反映的影响录用问题,经核实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0.组织第二轮岗位招聘

首轮招聘结束后,拟根据各招考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需要,于2024年4月在通过公务员录用笔试的应聘人员中组织第二轮招聘。

11. 其他

详细招聘咨询请参考上海2024年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网上报名技术、考试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残疾人专项招聘政策咨询热线:

考试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察电话:

各招考机构负责接受应聘人员的具体职位咨询,详细电话及联系方式请参见《2024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机构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对社会上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刊物保持警惕、理性,避免受骗,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严肃查处。市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来源: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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