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指示精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隐患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11·16”山西吕梁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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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师考试

1. 修复时间

从现在起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

二、有关场所排查整改情况

(一)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各地应急、消防等部门要齐心协力,按照法定职责分工,立即梳理、排查我市工矿企业地上人员密集场所、矿山井下重点场所数量,纳入督导重点。迅速开展工矿企业办公楼、卫生间、食堂、宿舍、工棚、矿灯房等人流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严格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火电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情况,提高单位自身管理水平,对重大隐患果断采取措施。督促企业聘请技术专家对建筑隐患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排查。

(二)公共洗浴场所。包括温泉洗浴、桑拿浴、足浴场、公共浴池等。重点检查场所保温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疏散条件、防火分隔、电热设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其他重点区域。各地要把握冬季火灾事故特点,重点针对人员密集、敏感特殊、业态多的场所,紧盯商场、文物古建筑、宗教寺庙、室内冰雪、旅游民宿、体育场馆等场所,组织住建、公安、商务、文旅、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住宿、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一批火灾隐患。

3. 常见检查点

在排查整改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10个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检查不到位,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3)违反规定使用大量可燃材料或者可燃的人造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四)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的,或者在浴室、食堂、宿舍等人流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五)损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埋设、圈占、堵截消防栓,占用防火距离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民居住区位于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民居住区保持安全距离的;

(八)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线(含隐蔽工程)的安装、使用和设计、敷设、维护、试验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10)违反规定使用电焊等明火,或者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四、工作要求

(一)从事故中汲取教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找准本地区火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行业管理和专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内容,落实“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专家协助执法、非现场执法、昼夜巡查等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

(三)严格执法督导。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严格执法,杜绝“松软”执法,严格实行“一案双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违法企业。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定期清查,整改到位,一经查实,坚决封关。

(四)严格工作落实。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联合飞行检查,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造成重大或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和全社会立体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督促落实全员普训、应急演练、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训等工作。要加大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发挥揭露一方、震慑一方、警示一方的作用,引导舆论压力,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六)做好救援准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聚焦辖区重点部位,加强现场熟悉和实战演练,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和火灾规律。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培训和疏散演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响应联动,加大会商评估和暴雪灾害预警频次,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做好周全应急救援准备。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安排、实施进展情况,并于12月31日前提交总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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