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术服务及管理人员培训 乙方应定期派专业人员对消防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采取技术班、现场指导等形式,使甲方管理人员逐步掌握消防系统管理、运行、使用中的相关及通用的故障排除方法。 4、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上述消防系统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2、专职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检及系统运行记录,供乙方维修时参考。 3、甲方应派专职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每月的维护工作。 4、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规定操作,维修期间如任何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应通知乙方派员处理。 5、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确保各系统工程正常运行。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每月派技术人员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检测、维修。2、乙方应确保甲方消防系统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各设备正常运行。如消防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迅速恢复消防系统正常工作状态。3、乙方应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和产品维护、维修规定确定每月例行维护日期及工作内容,并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关安排。4、除例行维护外,乙方接到甲方维护通知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对于甲方紧急维修、故障排除通知,乙方应在6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以上两类维护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5、维修期间,如因乙方过失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或因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如乙方已提出合理整改意见或建议,甲方未采纳或未执行,则期间事故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造成消防系统损坏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免责。6、各系统设备在检验过程中损坏,需要更换的,乙方可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予以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7、各系统线路在检验过程中损坏,施工维修需要破坏装修材料(吊顶砖等),乙方可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 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进行修复,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完成后,甲方负责恢复维修所损坏的设备设施。 8、每季度维修工作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双方另行存档。 9、乙方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热线,随时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万程:手)。 5、因维修不能达到正常运行、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承诺的服务范围,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乙方有权因未收到到期款项而停止履行本合同。 6、付款方式:每年维修费总额为6000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半年维修费,即3000元人民币;6个月后全额付清余款。
乙方应在按照协议收取维修费前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工作,应向甲方支付年度维修费10%的违约金。乙方未履行合同,因缺乏维修导致消防系统发生故障,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火灾事故后果的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费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八、维修期间,如未发生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下一年度的维修方,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九、 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