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对李恩义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李恩义的犯罪行为之一,是侵占其原任职的国家电投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华北公司)北京多家宾馆的储值卡余额137.54万元。
李恩仪递交辞呈前遭拘押
李恩义,1963年6月出生,山东烟台海阳人,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历任潍坊发电厂副厂长、菏泽发电厂厂长、山东鲁能发展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鲁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2007年12月,李恩义出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华北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直至2013年4月。随后,他出任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龙源电力执行董事、总经理。
龙源电力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最早开发风电的专业化公司之一。2002年,龙源电力划转至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国电集团。2009年,龙源电力在香港上市,被称为“中国新能源第一股”。
2014年7月,李恩义兼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国资委直属两大能源央企国家电力公司与神华集团合并组建国家能源公司,李恩义兼任国家能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8年12月2日,龙源电力公告称,同日收到李恩义的辞职信,信中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并声明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先生(即‘李恩义’)的辞职即时生效。”
同年12月12日,龙源电力又发布一则《澄清公告》:“公司近期获悉,李恩义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已被监管部门刑事拘留。公司暂无与其被拘留相关的其他信息。截至本公告日,就公司董事会合理所知,公司或公司董事尚未就该拘留事宜受到监管部门联系或询问。”
不过,经济观察报记者获得的司法材料显示,李恩泽已于2018年11月底被刑事拘留。
北京市延庆区监事会、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组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11月28日,(北京)延庆(区)监事会调查人员让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组组长通知李恩懿到组。李恩懿接电话后称自己出差,当晚就回京了。第二天一早,李恩懿就到了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组,延庆监事会调查人员就把李恩懿带到了约谈现场进行询问。”
在此次审讯中,“李恩义否认贪污、受贿的事实,同年11月30日,延庆县监察委员会对李恩义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立案调查,并对李恩义采取拘留措施。”
挪用酒店储值卡137万余元
经监察委员会系统调查终结后,李恩义因涉嫌贪污、受贿罪于2019年5月被刑事拘留,随后,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将此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恩义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只请求法院“综合考虑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李恩义的侵占罪在于,2013年4月9日其从国电华北公司调任后,仍实际控制并使用国电华北公司持有的北京市多张酒店储值卡,且未移交给国电华北公司,而其调任前,这些酒店储值卡余额高达137.54万元。
李恩义的秘书顾斌也被认定为该腐败案的共犯。
顾斌,1982年9月出生,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2008年10月至2013年4月借调国电华北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借调龙源公司办公室。
顾斌称,来国电华北公司前,李恩义曾让其他下属办理了一些酒店卡。“2012年以后,这些卡就交给我了。我在国电华北公司工作期间,也办理过几张卡,包括阜成路99号铁板烧、四季青桥小白鲨酒楼、大成路9号香娥情酒楼、元大路喜来登酒店等,都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办理的。”
一般李恩懿吩咐完之后,我就拿着支票贷款单,让办公室主任和李恩懿签字,然后去财务部拿支票,再去相关酒店存取卡,酒店会给我们开一张会议费的发票,我拿着发票回公司报销,报销单需要经过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主任审核,然后李恩懿签字。国电华北公司并不知道这些卡的存在,从账目上也看不出来。李恩懿在国电华北公司的时候,这些卡大多是用来办商务宴请的,后来她来到龙源公司,商务宴请就少了,基本都是用来给李恩懿一家人聚餐。这些卡我留着,用完李恩懿就通知我结账。”
国电华北两名张姓工作人员也分别作证:“国电华北的会议费都是总经理管,总经理签字决定怎么用。年底,如果会议费没发,公司就把会议费存入经常开会的酒店的账户里,由办公室或者财务部管用。这是当时很普遍的现象,这部分钱是国电华北的公用资金。”
“一般是顾斌让我去充这些卡,我就填一张支票贷款单,领导签字后拿到支票,然后去相关的饭店、酒店、招待所充值。开完发票后,我就回来做报销单,综合管理部主任、会计部部长、总经理李恩义签字后才能报销。报销的时候,财务部要求附上会议通知,所以我们都是做假的会议通知。”
李恩义调到龙源公司后,顾斌还要求国电华北公司员工“到倪氏海鲜白云桥分公司协商退款事宜,当时退了大概13万元,我把钱给了顾斌”。
贿赂:金条、油画、象牙制品
法院查明,李恩义还另外多起收受贿赂案件,受贿人中,有4人为其下属,曾任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华北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国电长治热电公司总经理、国电华北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除赠送现金、购物卡、加油卡外,其中一名下属还在2013年送给李恩义一台BOSE电视机,价值6.6万元。
此外,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为了吸引项目,曾送给李恩义一块200克的金条,这块金条当时的价值为57820元。
内蒙古建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了招揽工程项目,也送给了李恩义两幅油画《乡村雪景》和《白桦林》。
油画作者为吉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赵开坤,经北京市延庆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幅画作价值分别为2万元、4万元。
另一名行贿者在2008年至2015年间向李恩义赠送了六件象牙制品,作为交换,李恩义为其侄女、女儿的男朋友及另一名联系人安排工作。
行贿人称:“2008年夏天,李恩义在我家看到一个象牙雕刻品,说很不错,我就把这个象牙雕刻品送给了李恩义。这个象牙雕刻品上雕刻有马、车、寿星等图案。2008年底,我到李恩义的办公室,送给他一个猛犸象牙雕刻品,上面雕刻着清明上河图。2011年左右,我到李恩义的办公室,送给他一个猛犸象牙雕刻的观音像。”
司法机关查明,李恩义收受上述贿赂总额为人民币973.82万元。
最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恩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李恩义当庭表示认罪,没有上诉。
他的秘书顾斌其实在李恩义被拘留两个多月前,即2018年9月15日就被拘留。当时,顾斌的职务是天津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副总经理。
2020年8月,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顾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顾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两罪合并判处顾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顾斌不服,提起上诉,但后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