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长一段时间,武警下属的八大警种中,有消防和森林两大类。武警消防由公安系统领导管理,所以又叫公安消防,担负城市消防和应急救援任务。武警森林部队由林业部门管理,担负森林防火、灭火任务。
因此,在过去,消防救援和森林灭火都是列入武警序列的警察部队,相当于兄弟。从身份上讲,它们都是现役武警,但管理方式不同。主要任务也不同。另外,从人数上讲,消防救援要比森林灭火多得多。
大家对公安消防队的职责都很熟悉,每当遇到火灾,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公安消防队。但是,也有公安消防队无法到达的地方,比如,茫茫森林一旦发生火灾,就要坚决果断地扑灭。但是,公安消防队驻扎在城市或者县城,很难及时赶到森林,所以就有了森林灭火。其实,除了城镇灭火,公安消防还承担着应急救援的任务。
武警森林总队常年在林区活动,对灭火装备提出了耐用性、强破障能力、灵活性等要求。可想而知,林区情况复杂,发生火灾后更是复杂,灭火装备不能过于笨重,否则机动灭火、队伍协同等战术行动无法有效开展。
在这几年的武警部队改革中,消防、森林等六个警种退出了武警序列,武警部队只剩下内保、交警两个兵种。武警消防改编为综合消防救援队,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管理。武警森林改编为森林消防队,归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管理。各自主要任务没有太大变化。
这次改革后,两个灭火队伍都归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像过去一个隶属于公安系统,一个隶属于林业部门。从身份上看,灭火和森林灭火不再是军人性质,而是采取公务员序列的管理体制。这是一个全新的变化。
公安消防和武警林业的使命属性有一个共同点:都肩负着扑灭火灾的重任,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消防可以扑灭火灾,武警林业也可以扑灭火灾,工作服也很相似。因此,大多数人总是把公安消防和武警林业混为一谈,称他们为“消防员”,这并不严谨。
过去,武警消防和武警林业都是军事化管理,因为两者都面临高强度的训练,平时执行的任务也比较危险,所以就采用武警编制,队伍也像士兵一样管理,两支队伍也完全军事化管理,这符合各自的任务需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弊端也显现出来,那就是消防队应该从军事化走向专业化。
军事化消防时代,消防队伍由武警、士官、义务兵组成。虽然军人身份有利于“打硬仗”,但不可否认,专业化程度低,队伍牺牲大。采用兵役制的消防员是现役军人,但本职工作是灭火,需要很强的专业素养。义务兵服役两年后,刚学一点消防技能就要退伍回家。
而且现役武警,特别是义务兵、初级士官出身的武警消防队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导致他们在从事灭火工作时牺牲较大。鉴于此,两支灭火队伍已退出武警序列,不再采用军队管理体制,而是转型成为专业灭火队伍,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消防救援总队,省级行政区域设有消防救援总队,地级行政区域设有消防救援支队,县级行政区域设有消防救援大队。
森林消防并不是每个省都有,只有森林覆盖率高、森林或草原资源丰富的省份才有。有森林消防队的省份有9个,分别是四川、甘肃、新疆、西藏、内蒙古、福建、云南、黑龙江、吉林。这些有森林消防队的省区并不是每个地级行政区都设立森林消防支队,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立森林消防队。此外,森林消防局还有3个直属支队,也是森林消防队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两个消防队总体分工明确,消防救援队负责城市灭火和应急救援,森林消防队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但实际上他们之间配合还是比较多的,森林消防参与应急救援,消防救援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并没有完全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