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场
公开选拔岗位为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和其他相当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请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岗位计划》)。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1.适用范围
1.经登记备案的地级市以下机关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2.在地级市以下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登记为管理人员并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
3.地级市以下机关(单位)因机构改革退出参考管理范围,已登记备案为参考管理人员,经批准实行过渡政策,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央和自治区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人员也可以报考。
(二)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公开选拔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退役干部在军队团级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退役士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申请人须在本级机关任职2年以上(含试用期),调职至上级机关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人必须符合在该级别机构工作的最低服务要求。如果在该级别机构工作没有最低服务要求,则申请人必须在该级别机构工作 2 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无低于基本合格等级的成绩。
7.具备公开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报考三级、四级研究员岗位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8、具有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9.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选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受过训诫、组织处理或者受过党政纪处分等,且影响期尚未届满或者已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任职时间未满5年(含试用期)。
6.按有关规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指定单位工作时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的。
通过降低入职门槛等优惠政策选拔的人员,应当在本市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镇机关任职满5年(含试用期);任职不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拔。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拔职务,也不得报考有与其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职务。
本次公开选拔涉及的服务年限、领导职务试用期、纪律期、影响期、工作经历、工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4年1月18日为截止日,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计计算。
公开选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执行。
三、报名程序
1. 求职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八桂先锋网(),通过公布的《岗位规划表》查询岗位、任职资格等信息。有关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问题,由任职资格审查单位予以说明。专业学科类别、具体专业名称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拔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不收取报名费用。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月18日8时至2024年1月26日18时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月26日18时前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真实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选拔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高于本岗位(职级)的职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2.资格初审。选拔管理机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网上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申请其他岗位。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并根据资格初审结果及时完善报名材料或变更岗位。因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或报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报名或选拔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但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本级机关任职未满2年、处于试用期、晋升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其选拔程序终止,不再作为本次选拔人选。
3. 录取比例
每个职位合格候选人数与选拔计划候选人数应当达到审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其他达不到审查比例的职位,选拔计划应当压缩至规定比例;无人报名或压缩后选拔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选拔计划。
4. 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12日8时至2024年4月30日8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100分,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得出,具体权重见岗位规划表。
1. 笔试
笔试由自治区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写作能力。
1.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2:00。
地点:南宁市。具体地址以门票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结果查询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局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结果另行公布。
2. 面试
1. 确定候选人
选拔机构按照岗位方案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选拔机构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经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合格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更换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则该职位不再新增应聘人员,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出具的登记推荐表。
3. 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4. 形式和内容
选拔机构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形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检查与体检
考察体检由选拔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考察体检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调查
考察工作由选拔机关按规定组织实施,对拟任人选的资格、道德、能力、勤奋、业绩、廉洁等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选任岗位适应性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坚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素质,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认可度等情况。严把政治、品行、能力、作风、廉洁关,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廉洁素养不合格、能力素质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进入自治区直属机关任职。拟任人选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如实反映拟任人选实际情况。
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选拔机构还可能通过附加短期培训、学徒制等方式进行延伸考核,详情请参见“岗位规划”。
考察人选由选拔机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其中,不设跟踪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满分100分)按照岗位计划规定的比例计算确定。设跟踪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满分100分)按照5:5的权重计算确定;考察采用差别考察方式,考察人选人数与选拔计划人选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选拔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考察人选人数与选拔计划人选人数不得超过(N+2):N。若考察中增加跟踪,须进行跟踪考核,跟踪考核由选拔机构组织实施。 跟踪考核标准由选拔管理机构结合岗位特点制定,并在跟踪考察前告知跟踪人选。
考核对象如自愿放弃评选资格,须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事后无故放弃评选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 体格检查
选拔机关可以根据职务需要对拟任人进行体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人民警察职务根据需要可以增设体能测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费用由选拔机关承担。
六、目标群体的确定及宣传
1. 确定目标
各选拔机构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开选拔人选。其中,有陪读的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陪读成绩(均为满分100分)按照3:3:4的权重计算得出。无陪读的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相同。
(二)宣传
公开选拔人选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各选拔机关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调动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问题严重、经查实证据确凿的,取消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后仍有符合选拔条件的人选,选拔机关可集体研究确定是否予以更换,并报自治区公务员部门批准。
选拔机关可以为公开选拔的候选人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将在面试公告中说明。试用期内,候选人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职任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公务员部门。不设置试用期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职任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通过公开选拔的公务员,两年内不得调离选拔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离的,须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二)对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影响选拔工作秩序等违反选拔工作纪律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选拔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笔试、面试、考察等安排将根据需要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词语均包括现有水平。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网卡等与本次考试承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自治区公务员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维护良好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资格审查单位电话: 详见公开选拔岗位安排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 年 1 月 17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拔公务员岗位计划.xlsx